“霸王”遇“刁民”,两败俱伤
www.fjnet.cn 2011-12-21 07:22 柏文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次只存一块钱……”,这样的事情也在银行储蓄柜台发生过多次。因为银行储蓄章程有条款“一元钱起存”,所以银行无法拒绝储户的这般行为。这次同样的事情发生在通讯服务商的营业厅VIP专柜上。营业厅工作人员认为,因为男子“一次只存一块钱……”的存话费业务,并不属于违规违法行为,因此营业厅必须服务。 这名男子不是傻瓜,不是神经病,而是在赌气。他想把他妻子的电话号码过户到他名下,家人之间号码过户免手续费,否则须缴手续费。该男子只带来俩人的身份证,没带户口本或结婚证。男子认为身份证上的住址单元门牌号相同就可以证明是“家人”,但通讯服务商不认可。男子感觉通讯服务商是霸王条款,所以用“一次只存一块钱话费”来惩罚对方。 有人认为该男子是“无理取闹”,笔者认为这是“有理取闹”。男子的理在哪里?通讯服务商要核实的是,是不是“家人”。身份证上住址完全相同的却不是“家人”关系的情况,现实生活中还有吗?即使有也极少。如果有,那就是住的劈户,且房产权不是住户的。其实,真的“客户是上帝”的话,营业员可以打电话到相关派出所,询问户籍民警,就可以立马核实“家人”的真伪。再说,身份证核验系统已经很流行,通讯服务商可以通过核验身份证,也可以知道两张身份证是否“家人”。所以,为了甄别“家人”,通讯服务商把方法限死在不便随身带的户口本或结婚证上,至少也是“准霸王条款”,没为客户着想,自己是上帝;把方便留给自己,把麻烦留给客户。 “霸王”遇“刁民”,两败俱伤,结果双输。通讯服务商的服务受到影响,形象受到损害,该男子也坏了自己的情绪,浪费了自己的时间。要建设和谐关系,还是要提供服务的一方,从细节上改善服务、优化服务,把方便留给客户,让客户心服口服。当然,客户这样的惩罚方法,绝不是上上策。因为惩罚商家的时候,也惩罚了后面排队等待办理业务的无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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