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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招工不要“工作经验”成社会共识

www.fjnet.cn 2012-02-01 17:09  米小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报载,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消息,2月1日、2日8:00~12:00,2012年春季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将在人才大楼三楼举行。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用人单位提供了至少3000个就业岗位,而且这些岗位都没有工作经验的要求。”(见1月31日《海峡都市报》)

相形之下,许多招工单位都要求应聘者有两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乍一看,蛮有道理,实则反映出招工单位在培养人才方面的“短视心理”。

当然,从招工单位考虑,希望招聘来的新员工,一上班就能独立开展工作,以缩短新员工在岗位上的上手时间,减少招工单位的培养成本。但是许多应聘者如大学毕业生又没有参加工作,哪里来相关的“工作经验”?诚然,地方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招工单位也不能忽略自己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经验培养”的社会责任。毕竟,招工单位特别是企业,作为社会主体,企业家也是社会人,理应承担超出企业经营行为更为广泛的社会责任,如依法安排公民就业等。从某种程度上讲,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多寡体现着企业家社会责任感的强弱。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经验虽宝贵,但也具有两面性。用好了是财富,用不好就会成为包袱,容易使人产生固定思维,难有更好的创新与发展。相反,没有“工作经验”的新手更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创新精神,能够散发出一股工作激情来激活单位的发展活力,使单位常新不衰。只要能够给新手锻炼的机会,一样能积累出好方法、好经验,不出几年便可成为单位的骨干。因而,招工不需要“工作经验”,既是给无“工作经验”的求职者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是在给招工单位一个发现人才的机会,会实现“双赢”。从这个方面来讲,招聘人才时,不仅对“工作经验”不宜过分苛求,更应该让招工不要“工作经验”成社会共识,真正让更多的乔布斯式的创新人才有培育的沃土,让更多的求职者实现就业“无障碍”。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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