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限制境外影视剧只是一种“乌托邦想象”

www.fjnet.cn 2012-02-15 15:54  龙运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而此次限制境外影视剧,则是一种不自信的写照,其显然是担忧国内影视剧无法“东风压倒西风”,害怕我们的价值观与意识形态被“西风”压倒,便有了这么不自信的“限制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广电总局是承认自己的产业技不如人,既然如此,又何苦不给予自由的创作空间呢?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从来都是以自由创造为前提的,如今“技不如人”,便采取排斥的方式,确叫人摸不着头脑。

如你所知,越是限制越多,越是阻碍文艺的发展繁荣,影视剧同样如此,今天禁止翻拍,明天限制穿越,后天又如何如何,这般氛围下,哪可能还有真正潜心创造的剧本?大抵是研究广电总局口味的时间比写剧本的时间更长一些。自然,我从来都不觉得穿越剧和影视剧有多少精华的成分,但我们必须允许糟粕存在的权利,有一天我们才能看到真正的精华作品,而动辄就是封杀,可能会准了一两次,但更多时候,不过是用来剿灭不符合自己心意言论的手段。

更何况,在自由空间之上便有自由创造,继而诞生真正强大的国产影视剧,也并非不可能,当国产影视剧拿得出手,且可以与外来影视剧一争高下时,我们还需担忧境外影视剧么?可能如今影视剧是“西风压倒东风”,但只要我们有足够空间的自由创造,这注定只是一种成长的阵痛,若非如此,你猜测得到的。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