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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收入透明,再谈家庭征税

2012-03-27 08:01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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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3月26日《济南日报》)

从法理上说,征收个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贫富差距,但贫富差距并非来自个人收入,而是来自家庭收入。比如,一个四口之家只有一人工作月薪3000元,另一四口之家四人都工作每人月薪3000元,两家人收入不同,却按照相同标准缴纳个税,这显然是有失公平的。因此,让家庭负担重的人少交税,让家庭负担轻的人多交税,以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必需品开支,这才是让穷人活得体面有尊严的制度安排,也更符合税收的公正透明原则。相比按个人纳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更人性化,可以充分考虑一个家庭的实际支出情况,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有助于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近年来,关于我国按家庭征个税的呼声日渐高涨。如今,地税系统启动个人信息联网工作,让人们看到了一丝曙光。不过,必须看到,按家庭征税的前提和关键,在于建立一个透明的个人收入分配体系,让政府部门毫不费力地知晓每个人的真实收入和家庭负担。然而,目前我国许多劳动者的收入是采取现金交易,包括大量的“灰色收入”也都是如此,税务部门因此很难捕获这些收入信息;加之还没有建立起一种完善的收入申报制度,个人收入分配体系还不透明。

在这种情况下,个税征收出现了劫贫济富的“逆向调节”。工薪阶层收入来源单一、实行代扣代缴制度,几乎透明的收入完税率当然最高;政府官员、国企高管、私营老板等特殊人群收入来源广泛,工资外收入和灰色收入往往要比工资高许多,这些收入被屏蔽了起来而没有征税,他们所承受的税赋在相对程度上反而比中低收入者低。据相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工薪阶层一直是个税缴纳的主力军,占全国个税总收入的比重高达50%左右。而另一方面,高收入逃税的现象却十分严重。2009年,全国仅有近269万高收入者自觉进行了纳税申报,共缴纳税款1384亿元,只占个税收入总额的35%左右。

显然,全国地税个人信息联网,只是把分散的已知信息整合起来,并不能解决收入透明问题。而在收入不透明的背景下,这样联网建立的信息库也注定是片面的,不完整的,不能真实反映每个家庭的收入情况。因此,要想尽快推动按家庭征税,必须先让社会收入透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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