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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保护记者暗访别演无间道

www.fjnet.cn 2012-05-09 09:36  何  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广东鼓励媒体记者暗访制假售假案例,必要时可安排警方人员进行保护。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小组组长赖天生表示,参与暗访的记者名单将提前上报宣传部及公安厅,并表彰成绩突出记者。(5月8日《新快报》)

当今社会制假售假现象非常严重,而对曝光制假售假行为作出巨大贡献的是一大批有良知、有道德、有责任感的记者,他们始终走在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前面,充当政府部门的前锋,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但是,不少记者在暗访调查时遭到被调查企业的人员殴打,付出了沉重代价。可以说,记者暗访面临着巨大的人身安全风险,从保障暗访记者的人身安全角度说,确实需要警方的保护。

不过,笔者担忧的是,警方保护暗访记者的好心可能会办坏事,保护暗访记者的警方可能会上演无间道,表面上保护了记者的安危,实际上是保护了制假售假的无良商家的安全,结果暗访变成了明察,什么都查不出来,坑害了广大消费者。

众所周知,很多制假售假的商家有大有小,其中一些大型企业属于纳税大户,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领导政绩,为此不少地方政府对于这类企业的非法行为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他们保驾护航。媒体曾多次报道一些地方政府给大型企业、招商引资企业悬挂重点保护企业的“免死金牌”,严禁职能部门、执法部门上门“找麻烦”,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能部门依法执法,结果企业没事,执法的领导干部反倒被处理,像前几年安徽蚌埠某县的环保局到污染企业依法执法,结果环保局长连同进企业执法的多名工作人员一起被县委、县政府免职。再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面对记者暗访,不是积极履行职责,配合和方便记者暗访,而是积极保护企业,阻挠记者暗访,侵犯记者的采访权,甚至不惜以违法的方式限制记者的人身自由,破坏记者暗访调查,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多起。换言之,在地方政府充当企业保护伞的大环境下,听命于地方政府、有着保护企业职责的警方不可能与上级政府对着干,真的配合记者暗访,不可能真心保护记者的安危,只会将记者暗访的信息提前提供给将被记者暗访的企业,借机保护企业,而且不得罪记者。

再者,公安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少数人在经济利益诱惑下,违法乱纪,与无良商家相互勾结,利用手中的权力充当企业违法乱纪行为的保护伞,一旦政府要开展执法检查,就事先将信息泄露给企业,让企业做好应对之策。而暗访记者从向警方申请保护,到警方批准并安排警察随身保护,不仅会耗费了很长时间,而且要经过多名工作人员,很容易让充当企业保护伞的公安民警获悉记者暗访信息,并将这一信息透露给企业。从记者暗访保密角度说,知道的人越少越保密。

笔者认为,保护暗访记者的安危,关键不是安排警察随身保护,而是要靠制度保护。就是加大对打击报复记者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管暗访记者遭受打击报复的轻重如何,都要以最严厉的刑罚追究其责任,要让打击报复记者的处罚比记者暗访事件将遭受的处罚力度还要重,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威慑力,才能让被调查者主动选择最轻的惩处。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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