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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暗投明”的司法网拍不应受到质疑

www.fjnet.cn 2012-07-13 09:21  王  琳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浙江高级法院与淘宝网合作开通的“司法拍卖平台”完成“首拍”,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和北仑区法院以卖家身份入驻,所拍一宝马7系轿车与欧蓝德轿车分别以33.09万元与6.7万元成交。不少网民对此表示认同,但诸多拍卖界从业人士却集体吐槽,批评之声连连。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更是发表声明称,浙江高院联合淘宝推出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有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 (7月12日《新京报》)

首先应当肯定浙江法院系统在司法拍卖改革上的创新精神。说到司法拍卖,其“司法暗箱”的声名早已远播。坊间传言,“槌子一响,黄金万两”,这说的并不是拍卖师拿着拍卖槌一敲,就有黄金万两。而是说手持法槌的法官一敲这“拍卖槌”,钱财就滚滚而来。近年发生的司法腐败大案,如深圳、天津等地的法院窝案,多与司法拍卖有关。

《检察日报》刊发的一份调查报告对司法拍卖的潜规则更是有着具体的描述:“拍卖行所得佣金一般按照‘四三三’的比例在小团体内部进行分配:四成给承办法官,三成给拍卖公司,三成用于各种成本开支以及各方打点等,有时根据情况分成也会上下浮动。 ”如今浙江法院抛开了拍卖公司,而傍上了淘宝,连原有的三成利益都要失去,拍卖行业能不心急如焚?

也正因为司法拍卖成了司法腐败的重灾区,以加强监管、确保公正为目的的改革势在必行。事实上,司法拍卖改革已被中央确定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司法拍卖领域中的一些新举措也为一些法院所积极实践,其中尤以拍卖网络化最为引人注目。一些地方法院推行了司法拍卖互联网电子竞价,使司法拍卖在成交率、成交额和平均增值率上都有了大幅的提升。另一些地方也采用了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方式,向全社会开放网络竞价和在线观摩。较之以前的“暗箱拍卖”,网络化的司法拍卖更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理当认可与鼓励。

事实上,网络拍卖的社会认同度正在飞速上升。不仅法院和涉案人,就连拍卖行也同样看到了这一大趋势。笔者为撰写此文,特意查询了中拍协的网站,意外发现中拍协的网络拍卖平台也已上线,且有853个拍卖标的已经成交。但与淘宝比,这个拍卖平台显得人气不旺,流拍率较高,成交的拍卖很多都是以起拍价拍得。由此可见,中拍协高调呛声浙江法院与淘宝的合作,实是忧心淘宝的“首拍”获得成功之后,迅速推广开来并完全占领司法拍卖市场。在网络拍卖上,拍卖公司几乎没有优势。很简单的比较:淘宝提供平台和强大的技术支持,对拍卖双方不收费;而拍卖公司仅向买受人收取的佣金就可达5%左右。

以确保司法拍卖的公开与公正为视角,笔者乐见法院与淘宝的携手。据宁波鄞州区法院介绍,此次自标的物上线到开拍当天不断有人前往法院看车,这是以前的拍卖物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待遇。最终,本次拍卖吸引了超过30万人次访问,两辆涉诉车辆均以远高出法院评估价成交,为债权人争取到了更多的利益。

拍卖行业要想在网络时代与网购平台竞争,光靠呛声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你得打造出一个同样优秀的平台来与淘宝公平竞争。淘宝的确不是拍卖公司,它本身并不拍卖。但法院目前仍然是合法的拍卖主体,且司法拍卖不是商业拍卖,也非经营性行为,本不受《拍卖法》的约束。至于认为这种网络拍卖“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就更站不住脚了。司法拍卖的网络化,冲击的恰恰是以往“暗箱拍卖”等非正常秩序。

(作者为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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