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忽略了商家的“新国标”难以“落地”

www.fjnet.cn 2012-07-18 15:40  王从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甲醛、重金属是否超标;棱角有没有倒圆处理……8月1日,我国首个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就将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儿童家具的环保和安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距新国标实施仅有半月时间,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商家对此反应冷淡,甚至称“不知道”。(7月17日《海峡导报》)

细细研读《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每一条款,不仅环保标准较前大为提高,对一些细节要求也相当苛刻,不乏一些人性化的关爱。在儿童家具市场鱼龙混杂、交易纠纷频发的语境下,这一标准的问世,无疑是家长、儿童的福音。对于规范儿童家具市场、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更是大有裨益。

这样一部标准的出台,凝聚了相关部门的心血,科学认证、技术试验、参数求证等繁琐程序必不可少,还得征求相关专家、有关部门的意见。这是每部法规都必需履行的程序,如此出台的标准才科学、严肃,才能让商家心服口服。但从商家的普遍反应来看,立法过程之中,似乎忽略了他们的存在。

其实,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最不能忽略的是商家和家长。前者是生产者,后者是消费者,是与这部标准关联最大的群体。标准制定之初,应听听他们的意见;标准敲定之后,更应及时告知他们。唯有“宣传”到位,才能保证商家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家长有充实的知识普及,“新国标”落地也才有可能。

商家分散各地、无法集中给“宣传”带来难度,但可以动用电视、报纸、网络这样的媒介,传递相关信息、发布具体条款。亦可辅以问卷调查、宣传单这样的老形式,让“新国标”进社区、进学校、进商户、进厂家。要知道,面对陌生的“新国标”,大家只会一头雾水,执行起来怎么可能一路顺畅。

按照过往经验,新标准颁布后的一段时期应是督查、暗访的关键期,以保证法律切实执行、真正落地。当然,现在距“新国标”实施还有半月时间,补上“宣传”这一课,让商家、家长了解、接受“新国标”也许还来得及。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