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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法律维权难以复制

www.fjnet.cn 2012-11-03 08:02  李力言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自学法律维权”是一个佳话,但在现实中很难被广泛复制。当然,敢于维权只是第一步,能否善于维权,则是真正考验人的现实课题。

因为乡政府借款1万元23年不还,河北农家小伙吴之胜大学毕业后自学法律替父打官司,经过两年多的艰难博弈,日前终于拿到了近10万元的执行款。这样的新闻,读来令人精神一振。

“当你的权利遭到侵害时,一定要站出来为自己的权利而战,只要你有足够的毅力坚持下去,公平正义的阳光就一定会照到你的身上”,吴之胜的一番“胜利感言”,道出了权利意识觉醒、维权潮流涌动的时代特点。当然,敢于维权只是第一步,能否善于维权,理性合法地捍卫自身权益,则是真正考验人的现实课题。

从毕业到自学法律打官司,从打赢官司到追讨执行款,吴之胜走的是一条“依法维权”的道路。这份对法治的信仰与坚持,使他避免了种种极端维权的方式,尽管走得艰辛,但最终实现了维权目的。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为自己维权的同时,他还利用所学帮助别人打官司脱困,很多案子经过他的指点和调解,没开庭审理就解决了。追求公平正义阳光的人,也成了照亮别人的发光体。

不管是学法自救,还是以法助人,自学成才的吴之胜是一个维权样本,与社会上活跃的公益律师们一样,都是在探索法治维权的现实可能,修复人们对制度化救济渠道的信心,传递着自强互助、文明法治的正能量。

但是,另一方面,也应看到,“自学法律维权”是一个佳话,但在现实中很难被广泛复制。权利受损者,往往也是弱势群体。比如农民工,他们一般文化程度不高,经济基础薄弱,发展空间狭窄,期望他们学好法律去维权,无异于望梅止渴。因为,这里边的关键问题,不在于权利主体的能力有多大,而在于权利救济渠道是否有效,能否满足人们的诉求。

实际上,自学维权的吴之胜虽然赢得了官司,但也遭遇了执行难,如果不是他以倔强的个性无数次据理力争,执行款只怕还是纸上数字。这也说明,即便是维权达人也不得不面临制度和执行上的梗阻。更不用说,那些对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什么是劳动合同上的甲方乙方一无所知的人,在讨要欠薪的过程中,将遭遇怎样的敷衍、刁难和冷漠。

由于这种漠视权利、损害权利的负能量存在,一些弱势者走投无路之下,转而进行跳楼、爬塔吊、开胸验肺等“自虐式维权”,陷入了“不闹不解决,大闹才解决”的非理性循环。由此更可以反思,如果权利救济渠道畅通,吴之胜们又何需苦学法律?农民工们又何必一次次上演另类讨薪的悲催剧情?能量有正有负,结果有喜有忧,如何选择和引导,也考问着管理者的责任与智慧。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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