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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成卖点是拙劣的营销

www.fjnet.cn 2013-02-25 09:44  叶传龙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09年,在广西南宁曾发生过一起碎尸凶杀案,覃家三姐妹被碎尸的现场房源也因此成为凶宅而无人敢买。可是,南宁一家房产中介却反起道而行之,直接如此样描述房源:“事先声明死过人,震惊南宁的‘三姐妹碎尸案’的房子……”(2月23日《南国早报》)

商品买卖中,将自己产品的残次情况如实告知买家,并以质论价,是诚信的表现。我们提倡诚信交易,但是,这起房源并不是普通商品,因为它承载了4条人命——被碎尸的三姐妹和因此被判死刑的罪犯。

虽然房屋的功能在于居住,但人们在购买前往往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于杀害了三姐妹的房子,已成为人们心中抹不去的凶宅,人们不会以“俱往矣”的心态轻松放下。对此凶宅,有人连看都不敢看上一眼,更甭说购买入住,这也是国人传统阴阳思想和迷信心理的表露。

凶宅信息如果藏着掖着,固然违背了诚信交易的原则。而如何公开,又关涉商业和伦理道德。笔者支持公开凶宅信息,但不必大张旗鼓。商家若要体现诚信,至多是成交前注明“凶宅”,交易时让对方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的“血淋淋”。现在,商家在开卖前即将此房当作一个卖点,广而告之,如同邀人到灾难现场看风景,这是迎合少数人的猎奇和逐臭心理,在进行拙劣的“号外”营销。公开凶宅信息后,的确赢得了不少人咨询和关注,有网友就跟帖称,买下这处房,拍摄新聊斋。类似的营销还见之于上海倒楼现场被旅游公司当作风景点来招徕游客、在汶川地震的灾难现场游人争相嬉戏拍照,连蓝可儿离奇失踪死亡的洛杉矶塞西尔酒店,也成为一处凶宅旅游点——面对过往的劫难,没有哀痛之心,而是近乎欢快地起舞,这是何等冷血的安排!

恶俗是恶俗者的通行证。将凶宅当作卖点,只在传播一则令人惊悚的“鬼故事”,缺德的商家意图勾起人们惊魂时分,在往逝者家人伤口上撒盐,为了房屋能够成交,毫无人性地消费着惨死的三姐妹。经此安排,或许此处房源不会寂寞,而惨死的三姐妹亡魂却无法安宁。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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