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碰“副业”高压线为哪般?
www.fjnet.cn 2013-05-24 16:12 曹莉萍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永州市零陵区畜牧局副主任科员黄庆玖,在乡镇基层干了一二十年,工资低,升职无望直至无欲,以养老心态活在官场。一方面,他主动放弃乡人大副主席的实职而选择到县城里谋个清闲职位;另一方面,他又在零陵区石山脚乡承包了200多亩农田,成为了一名带职的“种田大户”。(潇湘晨报,5月23日) 据了解,类似村干部外出经商的现象并非个别现象。在我们的公务员队伍中, 搞“副业”的干部是存在的,百姓办事或反映问题,经常找不到人,群众意见很大,反映非常强烈。对于这种行为,有关部门大多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杯茶、一份报,机关干部真逍遥”的现象,这就为“搞副业”提供了时间便利。“事业、职业、副业”的轻重之分陷入了一个利益为先尴尬局面。 一位农村党支部书记说:“当这个书记很吃亏。如果你要把身心都用在工作上的话,那么你一家人的日子就别想过了。面对自己的事业和干部工作,我更看重的是自己,而干部工作只能当个副业。”这些话虽不中听,但很实在。有这么一种说法,如今干部的工作态度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把工作当成事业,另一种是把工作当作职业,还有一种是把工作当成副业。三种不同的工作态度,反映了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 笔者调查发现,干部“经商”主要原因是考虑家庭生计,干部待遇低,又难以晋升,同时,干部自身职责意识、权利意识不足;纪律检查部门对“搞副业”缺乏监管、消极纵容;机关内部部门繁多、人员超标。干部长期不在单位,必定脱离工作实际,无法及时了解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和渴望,不能及时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更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致富。所以类似于永州市零陵区畜牧局副主任科员黄庆玖这样的干部干脆没有任何顾忌的主动放弃乡人大副主席的实职而选择到县城里谋个清闲职位。工作仅仅是一个招牌、一个幌子,把心思和精力都放在本职之外,有的甚至利用公职、公权揽私活、谋私利。不但影响了本职工作,也破坏了高效务实的机关工作作风,损害了干部形象。 我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把工作当事业,就是对工作始终保持热情、充满感情、怀有激情,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让工作成为自己割舍不下的一份牵挂,让事业成为人生风景中最绚丽多彩的部分。只有时刻按照这个职业角色约束自己的言行、履行自身的职责,正确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养成良好的从业习惯,成为一名称职的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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