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天起,有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法官被指开房嫖娼的监控视频,以及相关网帖流传。对此,湖北省高院一度否认涉事男子为该院院长和副院长,而随后又有网友指认涉事男子为该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昨晚,湖北省纪委连同省高院再次回应,称被曝光人员确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现已提请免去其庭长职务,停止工作。(南方都市报,12月10日) “家丑不可外扬”,是中国人生活中一惯被灌输的处事原则。不可否认,在工作中,国人大多情况下同样受到“传统”意识的支配,即使“家丑”已外扬,事实确凿,内部已做出处理的决定,却仍然不肯向外界“服软”。 不知湖北高院对网络曝光法官嫖娼的“图相”,是不是也有类似的心理?但面对群众的举报,作为政府的执法部门,实不该有“藏污纳诟”之嫌,而应积极面对群众的质疑和提供的“证据”,以务本求事的态度和勇于揭疤、自曝“家丑”的勇气,进行细致、全面的求证。这样,既能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待,也是对本部门和媒体负责的作法。 然而,湖北高院却没有正视“家丑”,重视民意,珍视发声,而先是“否认涉事男子为该院院长和副院长”,敷衍网民“图相”质疑。面对网友的进一步质问,才“被迫”承认“确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 官方如此“随意”回应,实属不该。这既引发了群众的不满,也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客观的说,新一届政府建设廉洁政府的决心与坚定的行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腐败的力度,赢得了绝大多数民众的肯定与支持,政府的公信力也相应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当前,全党上下都在深入开展查“四风”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中,政府部门是不是也可以多走走“群众”路线,多听听“群众”的反映,多想想“群众”的意见,从而有针对性的对有问题的“分子”提前介入,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和惩处。一方面,避免这些“分子”们继续“我行我素”,影响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另一方面也尽量减少了“有图有真相”事后被迫回应的尴尬? 当然,面对“图相”时,我们政府部门更要有敢于揭疤、自曝“家丑”的工作新风,对“图相”一查到底,用事实回应,如此,新风拂面,“家丑”才能最大限度的被有效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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