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房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强收开瓶费……在国内餐饮业,这些不成文的“行规”早已备受质疑。尽管近年来各地主管部门相继出台规定,认定商家此类做法属违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这属于“霸王条款”,这些餐饮业的“霸王钉”依旧难拔,而且往往是越高档饭店越敢收。(3月16日,新华网) 开个小小的酒瓶盖,动辄就收几百元。这未免也太霸道了!遇到这样的事,没有人不烦的。但说归说,怨归怨,嫌收费高你可以不来吃,反正人家是照收不误,你也奈何不得!但是,我们不禁要问,这些餐饮业的霸王条约何以我行我素、屡禁不止?内中原因除了利益驱动之外,恐怕大有玄机。 其实,所谓的玄机,无非就是公款消费在做支撑。换言之,“开瓶费”是依附于公款消费的怪胎。有了这笔消费,酒店生意兴隆,就不愁没有客源。而那些自带酒水的消费者,绝大多数都是私人消费,消费水平有限。既然有了花钱“不拘小节”的公款撑腰,谁还在乎你这样的私人消费? 换个角度看,倘若没了公款消费的支撑,酒店的生意肯定会大打折扣。再收开瓶费,必然是要将消费者拒之门外了。如此一来,店家难免生意萧条,难以为继。长此以往,他们如何生存?因此,各路店家明里在收“开瓶费”,背后却在为公款消费暗度陈仓。这就是“开瓶费”屡禁不止的原因之所在。 看来,要从根本上消除“开瓶费”的顽疾,最关键一步,还是要斩断其背后的利益链,彻底消除公款消费带来的种种弊端,让那些背靠大树好乘凉的餐饮企业无处可靠,无凉可乘,无利可图,进而转变观念,改变僵化的营销方式,健康地应对市场竞争,做好大众化经营的文章。 唯有依靠诚信经营、办出自己的特色、以上乘的质量和优质的服务赢得顾客的青睐,才能使餐饮企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才他们谋求生存和发展正道。 |
相关阅读:
- [ 03-14]拔掉这颗“霸王钉”
- [ 02-25]开瓶费是那浮起的瓢
- [ 02-19]对霸王条款要主动追着打
- [ 02-18]反对霸王条款就是守护契约精神
- [ 02-14]“霸王条款”VS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12-11]铲除“霸王条款”还需监管亮剑
- [ 12-10]餐饮“霸王条款”更要打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