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得不承认,要在城市中寻找一个宁静而舒适的栖息地,已经非常不容易。在各种噪音的“大合唱”中,倘若再加上广场舞的“袅绕”噪音,那它完全有可能成为压垮城市安静的最后一根稻草。 据有关资料显示,噪声级为30—40分贝是比较安静的正常环境;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70分贝以上会干扰谈话,造成心烦意乱,精神不集中,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发生事故;90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会严重影响听力和导致其他疾病的发生。 可见,倘若居民的“安静权”被侵犯,那么健康权也就必将受到严重影响。就此而言,那些伴随大音量尽情起舞的大妈们,其实是在牺牲别人的健康,而且,经常处于大音量的噪音环境中,自身的健康也未必就不受影响。 为什么会有人忍无可忍,放开狼狗,举起枪支,不惜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来对抗广场舞?为什么会有人倾巨资买来“高音炮”轰击广场舞?为什么用高音喇叭向广场舞隔空“对喊”已经成为步人后尘、相对温和的抗议手段? 那是因为有一个事实摆在面前: 噪音会使人发狂。虽然,三县洲桥下的广场舞噪音经环保部门检测并不超标,但仅仅是警察请他们“检测过”而已,并不是经常性的检测。自然也证明不了问题的严重性。 我们需要一个安静的城市。安静的城市应该对各种噪音,包括广场舞“音乐”做出限制。在这方面,泉州西湖公园的办法就很有借鉴价值和推广意义。据5月12日《海峡都市报》报道:西湖公园管理方拿出了《西湖公园广场舞文明公约》。公约共12条,详细规定了广场舞大妈们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建立西湖公园群众团体文化活动联席制度,由群众团体各推选一位召集人,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共同解决日常中遇到的问题。 这份公约或许不够完备,尚待实践检验,但是却为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向。那就是跳舞者、居民、管理者能够坐下来,通过心平气和的沟通和理解,来谋求一个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换言之,欲求城市环境的安静,就先让谋求安静的途径安静下来。如此,才能让高分贝的舞蹈音响和抗议者的高音喇叭“下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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