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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有重典,“对号入座”是关键

2014-05-29 17:40:29 冯海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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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官方网站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了解,此次修订主要是结合厦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无照无证的查处体制予以改革和完善。无证经营最高或罚50万元,但早市或夜市或不适用该办法。(5月28日东南网)

商务登记的低门槛让商家眉开眼笑,消费者或恐担忧低门槛是否会导致低标准。现在,《草案》的出台似乎给消费者吃了颗定心丸——低门槛会严监管。“无证经营最高或罚50万元”,如此重典,还有哪些商家敢在市场兴风作浪?

但是,究竟怎样的商家适合于惩处这样的最高标准?“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这只是一个简单的轮廓,具体的操作标准需要有关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我们希望操作标准出台后有具体的数据可以比对。

比如商务登记是先营业再办证照,那么无证、无照的时间如何界定?前段时间执法部门喊商家去登记,因为很多商家营业后就把等级撇在一边了。倘若这一局面不改变,商家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继续拖延,是否意味着惩处也会无限期的延长?

对于普通的无证或无照经营,处以5000元—20000元的罚款,危害严重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惩处上限为50万元最低档和最高档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如果参考标准模糊,不仅会让管理陷入混乱,而且弹性处罚有可能给某些商家空子可钻,给公正执法蒙上阴影。

据悉,《草案》或不适用于早市或夜市,但这些经营活动同样是民众需求比较大的,希望不会存在管理死角,这里没有标准可对照,期待能够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这些市场能够良性发展,从而保障消费者健康。

笔者以为,如果说重罚是规范商事监管的雷声,那么,确保雷声后真能下起瓢泼大雨的,就是操作标准的可行性。让各类违规可以一一对号入座,这既能让后续惩处明朗,同时也能在事先震慑商家。否则,重罚50万元就像某些西方国家判罪犯几百年监禁,貌似严厉无比,可是脱离客观实际的量刑,对于罪犯的震慑作用怕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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