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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指路老人”背后社会救助的缺失

2014-08-07 17:45:36 李六合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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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公交站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这样一个情景:一位老人,白发苍苍,衣衫褴褛,手提环保袋站在公交站旁,见人看路线时,便凑上去询问对方去处,告知公交线路后,有时会伸手询问:“能不能给一块钱?”(8月7日东南快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指路老人”年逾八旬丧妻无儿女,没有居所(寄居在弟弟家)属于“三无”流浪老人,他靠自己的劳动(指路和捡垃圾等)获取钱财,但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这样的老人除了应该受到尊重,还应该得到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救助的任务,一是对本辖区的居民,因各种原因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而给予资金或实物的求助;二是.对非本辖区户籍,但在本辖区内因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外来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指路老人”的情况无论属于哪一种,都应该得到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现代国家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保障和救助流浪人员是政府对流浪人员应尽的义务。像“指路老人”的情况有权利得到国家救助。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应让“指路老人”入住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院。赋予其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结束“指路”和捡垃圾流浪乞讨生活,应是政府部门关注民生的一部分。

相关评论:德者有得 不应指责“指路要钱”的8旬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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