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指路老人”年逾八旬丧妻无儿女,没有居所(寄居在弟弟家)属于“三无”流浪老人,他靠自己的劳动(指路和捡垃圾等)获取钱财,但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这样的老人除了应该受到尊重,还应该得到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救助的任务,一是对本辖区的居民,因各种原因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而给予资金或实物的求助;二是.对非本辖区户籍,但在本辖区内因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外来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指路老人”的情况无论属于哪一种,都应该得到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现代国家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保障和救助流浪人员是政府对流浪人员应尽的义务。像“指路老人”的情况有权利得到国家救助。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应让“指路老人”入住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院。赋予其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结束“指路”和捡垃圾流浪乞讨生活,应是政府部门关注民生的一部分。 |
相关阅读:
- [ 05-13]三个揪心故事拷问社会救助与保障
- [ 12-27]社会救助,请开启尊严模式
- [ 11-04]社会救助应驶上法治化的快车道
- [ 11-01]社会救助不要止步于临时救助
- [ 07-12]解救“笼中人”须社会救助机制“开锁”
- [ 12-15]社会救助应以弱者生存为底线
- [ 12-06]社会救助制度亟待完善
- [ 07-24]临时救助是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有益补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