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公车拍卖 当防公共利益流失

2014-09-02 08:12:28 凌国华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012年7月,河南省中牟县对43辆公车公开拍卖,共拍出39.11万元,平均每辆仅9000元左右,且只有40多人参加竞拍;温州第五次公车拍卖时,一辆奔驰车仅拍出2.4万元。(8月31日《广州日报》)

公车拍卖是公车改革的重要环节,关系着公车这项国有资产能否保值增值。对于公车处置,两个“车改文件”提出“公开规范处置”原则。根据规定,2.4万元拍出的奔驰,600元拍出的普桑,是否涉嫌贱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更有拍卖的公车最后由原使用者购得,那么在公车拍卖过程中是否存在一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利益粘连呢?这些公车拍卖,是否做到了公开、公正、规范,能否经得起舆论审视呢?

这次公车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在公务用车领域引入市场化力量,以期促进公务用车资源合理有效配置,进而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切除赘疣。公车改革虽然坚持社会化、市场化原则,但同样需要坚持市场化的“游戏规则”,公开、公正、透明的底线原则尤需坚守。

由“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不难推测,这次公车改革应处置公车数量庞大,因而所涉及的国有资产体量巨大,如何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个难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