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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不该与副市长同时“失联”

2014-09-24 09:20:59 王旭明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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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是在突发事件中引导舆论和消除谣言的最好武器,越是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政府的及时发声越重要】

据媒体报道,从8月初至今,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已失联40余天,当地公安机关为此悬赏500元征集线索。堂堂副市长说“丢”就“丢”,而且时间不短,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当地党组织,纪律监察机关不知都到何处去了?更奇怪的是,这一桩惊动全天下的丑闻发生之后,当地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党委政府的新闻发言人竟不置一词,集体失声,有网友和媒体称当地新闻发言人也“失联”了。

鉴于当前官场“风声很紧”,某些心虚的地方官员失联不足为奇,相信纪检部门会顺藤摸瓜予以追查。但出事之后政府新闻发言人居然也“失联”,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作为一名前新闻发言人,我得喊一句:副市长失联,发言人不该同时“失联”。

政府新闻发言人不能“失联”,是因为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发言人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发言,是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要求。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府信息。此后,中央又多次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对政务公开提出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于政务公开的要求更加明确和具体。最近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时指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据此,我们完全有充分的理由说,对副市长失联40多天这样的重大消息保持沉默,有悖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有悖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有悖新闻发言人的基本要求。

政府新闻发言人不能失联,还因为新闻发言人是在突发事件当口正确引导舆论和消除各种谣言猜测的最好武器。截至目前,关于郭宜品副市长失联的原因,媒体的报道都来自微博和坊间的零星传闻,一些如福尔摩斯探案般的离奇情节不胫而走。在民间各种传说和猜测甚嚣尘上之时,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官方发布机构怎能不合时宜地保持沉默?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难道此事关涉更大的人物?

这些猜测也许不太靠谱,但是,当官方的声音失语的时候,各种民间猜测甚至谣言必然生成。当下有些机构和有些领导,特别愿意抓民间造谣者,也特别愿意在突发事件后的一段时间里以抓多少造谣者为荣耀。其实,把抓造谣者力量的10%用于公开,就可以真相大白于天下。所谓谣言止于真相,正是这个道理。

政府新闻发言人不能失联,还因为在突发事件面前,新闻发言人的发言是决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这个“人”能否存活下去的重要标志。不久前,有媒体发表评论称,当下我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火爆,但普遍在重大新闻事件前失声失语,这标志着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失败。这声音虽然有些刺耳,但细想一下不无道理。

可以说,以政府新闻发言人为核心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从它诞生那一天起就要求新闻发言人代表一方政府、部门及时发声,这是新闻发言人产生的土壤、雨露和使命。没有了突发事件中的发言和发布,新闻发言人有无都可,新闻发布制度有无都可。从这点说,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政府新闻发言人必须挺身而“言”。

有人会说,事实不清该如何发言?去向不明该如何表态?那么,不妨重复一下清华大学周庆安教授的12字秘诀——快说事实、多讲态度、慎讲原因;不妨重复一下清华大学另外一位教授史安斌的9字秘诀——真实说、迅速说、抢先说。

其实,越是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政府的及时表态越重要。副市长失联40多天,显然已经违反组织纪律,政府最起码的态度应是严肃调查认真处理吧。再多说一点基本的做法吧:随时跟进调查进展,随时发布新闻,借以平息舆论。如果连这些都不懂,请问当地党委和政府是如何落实党中央的政府信息公开精神的?请问当地党委和政府是如何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又是如何培训新闻发言人的?

值得一提的是,官员失联如今已非个案。此前那些突然失联、请假失联、滞留不归的官员,已经给公众和媒体留下大量想象空间,但均没有得到政府发言人及时、准确、有效地回应。毫无疑问,对包括郭宜品副市长在内的所有失联官员,都必须及时缉拿归案。此外,还要追究当地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失职失察之责。

同时,必须强调,要按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追查制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个人和部门严肃批评。对侵犯群众民主权力,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据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要求对当地的政府发言人以及默许发言人“失联”的相关领导严肃追责。再次呼吁,新闻发言人不该与副市长同时“失联”,“失联”了就该管——既管“失联”的副市长,也管“失联”的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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