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不肯买煤气,没想到竟被对方多次上门威胁,最后更是开车将人撞伤。8月5日傍晚到6日凌晨1点半期间,同安官浔林某“三顾”当地一家烧烤店,行凶后开车逃跑。(9月26日《海峡导报》) 不肯买煤气,就多次威胁,最后开车将人撞伤。这种恶劣的行为显然已涉嫌犯罪。根据案情,一方面,这位自称林姓的男子的多次威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另一方面,其最后一次开车将人撞伤,很可能被单独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由此,该男子有可能数罪并罚。 同样,基于林某缓刑犯的身份,如果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消缓刑,并对其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即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即需要将新罪和原罪进行数罪并罚。同样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林某缓刑的判决,所以他并非探视男子所说的监外执行,也不构成累犯。 然而,除了加大对林某的追捕力度让其归案之外,我们显然不能就案查案。 其一,林某之所以三番屡次的进行暴力威胁,根本的驱动肯定不在于贩卖煤气所能赚的几块钱差价。换言之,这不排除是有组织的胁迫行为。若如此,这背后指使进行强买强卖的又是何人?其二,黑气的大量存在,除了会滋生暴力争夺之外,同样也会导致社会安全隐患,如不能查清“黑气”来源,而是仅解决某些个人的刑事犯罪问题,相关的争夺甚至可能再次恶化成暴力事件。 煤气作为高危易暴品,本身的购买、运输和经营都需要特许,也都需要相关部门介入审批,进行备案,同时也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性的培训。但如新闻中所说,目前,处理煤气的正规途径只有一个供应站,也没有授权其他第二方卖气。可见,官浔村那些向私人所进的煤气,均为“黑气”。更令人惊讶的是,村里卖煤气的很杂,商场也有卖。背后种种,暴露出官浔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甚至可能就会成为多种事故发生的导火索。 由此,林某的犯罪行为,可谓揭开了地下“黑气”产业链争端的冰山一角。如何规范和整治这些供气站,防止“黑气”本身带来对民众的威胁,杜绝“黑气”商为争地盘而再次爆发流血事件,这一切,显然都已经超出了探讨个案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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