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一种现代社区服务方式的出现,为群众带来不少方便。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享受服务的同时也须付费,而付费就可能产生讨价还价的纠纷。一段时间以来,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千家万户的衣食住行,更让基层治理颇为头疼。 对此,我们专项调研了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某小区,试图通过个案的观察,寻找到业主、物业、政府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之策。 简单地讲,这个小区的冲突来自停车收费的涨价。物业公司以成本激增、多年未涨作为理由,大幅度提高收费价格,阻止没有按时缴费的业主地下停车。而业主们认为服务跟不上,不愿承担上涨费用,甚至用车辆把停车场入口堵死。两方僵持不下,造成有规模的上访多达20余次,前后出警200余次。普通的经济纠纷,触发了影响地区稳定的不和谐事件。 构建法治社会,如何化解治理的冲突?显然,单纯的市场调节已经无能为力。以往的解决方式,大多由街道办事处替业主“出头”,打压物业公司。这样做,往往短期压下去了,可问题本身并未缓解,矛盾随时可能复燃。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意识到,解决问题必须依法处置,要有新的法治思维。让业主们、物业公司“大尺度”地参与进来,是创新治理的基本出发点。道理很简单,小区存在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无论利弊,皆离不开双方理性的讨论。至于街道办,最多也就做些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制定纠纷谈判的程序与规则。 方向确定后,事件变得逐渐明朗。每次业主、物业“共商会”之后,双方代表都会签字备案。街道办也摆正自己的位置,按照法律规定不介入停车管理费的制定,只对管理费的收取进行必要规范。这些规则看似不起眼,实际上引导着双方理性前行,按规则来“讨价还价”,不再沦为赌气式的抗衡。最后,在政府引导、双方民主协商下,停车费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业主们认可一定的上涨幅度,但物业公司不得攫取超额利润,并且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做到“物有所值”。物业同时制定了新的服务标准,正式公布了收费价格与依据,获得了业主认可。 其实,这一案例是对街道办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考验。实践上看,对一些民间自治事件,政府完全没必要介入纠纷本身,否则越介入越被动,进退不能。街道办回归应有的角色,从“和事佬”“灭火队”变为规则的制定者,好比一场比赛的“组委会”,把更多精力投向法治化的机制与流程上,充分尊重双方诉求表达的权利,用力不大,效果更佳。 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绝不神秘,说到底就是要调整好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促进权力向社会、向市场、向群众的合理回归。促动这一回归,首要在创新治理方式,设置法律的底线,积极引导涉事各方坐下来,依法表达、理性维权。当然,这一过程离不开各类社区组织,特别是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发育,此乃集中民智、寻求不同利益交汇点的关键所在。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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