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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保护必须调动村民积极性

2015-01-09 17:02:07 刘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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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连城县庙前镇芷溪村落的村民向本报反映,称自连城县芷溪村落被国家列为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以来,由于缺乏保护,村落中违法建房、乱倒垃圾的不良行为日趋严重,使许多古民居、古宗祠、古文物遭到严重破坏。(1月9日 《福建日报》)

古村落作为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如果日渐被现代建筑遮蔽、古建筑及文物日渐遭破坏,那么将是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近些年受旅游经济的刺激,很多地方政府对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等称号积极性很高,在市场经济的潮流中,地方政府如果只在乎申请各种文化称号而不注重对历史遗产的开发利用,那么无论多么完善的保护规划都是纸上谈兵。虽然连城县庙前镇芷溪村落被国家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给地方政府在其文化建设的“政绩单”上增添了亮色,可是守着这些古村落的村民却没有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对于世代居住这里的村民而言,这些老建筑、老物件如果不能因为旅游开发带来经济利益,守护着他们就意味着生活水平不能改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对于希望改善生活质量的村民而言将毫无意义,这也就是为什么村民要在古建筑旁边兴建新式楼房的原因,尽管村民也知道兴建新式楼房会破坏古村落的整体风貌,但是生活毕竟要往高的质量去追求,没有人愿意继续呆在环境设施都落后的老房子里,一定程度上说,这些没有产生经济价值的古建筑对村民而言着实是一种负担。

我们不能简单地谴责古村落的村民们缺乏远见,而是承担保护责任的地方政府应该对此深思,如此丰富内涵的古村落既然已经被国家认定为历史文化名村,为何迟迟不见旅游开发的影子,让村民们守着金山银山受穷。保护性开发应该是古村落被可持续保护的最佳途径,只有这些古民居、古祠堂、古文物给当地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财富,村民们才会产生保持村落古朴风格的切实动力,而不是仅仅依靠数额有限的各级财政拨款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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