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车补用公车”是一刀切留下的恶果
2015-01-19 15:18: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2015年新年伊始,有媒体报道,江西省新余市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1月18日《人民日报》) 江西省新余市作为江西省车改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市,对江西省乃至全国的车改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虽然到目前还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这正说明车改的不易和困难。这些问题的暴露更加可以让其他地方看到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提前进行安排部署,防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从这一点上来说,新余市发现的既拿车补又用公车的问题是好事不是坏事。 在中央国家机关车补发放以后,网络上就出现了防止把车补当福利的呼声,从新余市出现的情况来看,这种呼声还真是得到了验证。对新余市的部分单位和部分领导干部来说,车补就是他们的福利,而不是把车补用来作为公务使用的。他们认为这钱到了他们的口袋就是他们自己的钱,再要掏出来当作公务使用,他们还是舍不得的。所以在普通公务时他们就只有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来占用特殊事项用车,造成既领取车补又使用公车的情况。 其实,不管是中央国家机关还是各级地方,把车补当作个人福利的大有人在,他们一边领着车补一边想着法子使用公车或者租用公车去办公务。这里既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也有制度漏洞的原因。如对于有些经常需要深入基层和一线的公务人员来说,经常要下基层上一线,他们的车补显然不够用,但与长期坐办公室的同志领着一样的补贴,这就造成了新的不公。车补不够用怎么办?只能想着法子去找公车使用,如此一来,既拿车补又用公车的情况就避免不了。 要解决车补发放后还在使用公车的问题,首先就要解决因工作性质不同被一刀切的车补公平性。其次还要解决干部职工对车补政策的了解,要大家遵守政策,就要让他们充分了解政策。如此才能在处罚他们时让他们心服口服。最后是要完善好制度规定。让这一利好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干部职工都知道,发放的车补是要用于公务的,不是增加的个人福利。 任何政策的出台从开始的不适应到后来变成习惯都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对待政策施行过程中出现的这类问题也需要正确对待,这是正常现象。不能把这些又归类到政治腐败之类的话题之中。只要严格执行,时间长了,大家都习惯了,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当然对那些敢于顶风违纪之徒,我们也不能手软,必须坚持予以打击,如此才能够起到威慑作用。 |
相关阅读:
- [ 01-05]“车补”不能成为公务人员的另一种福利
- [ 10-31]莫让“车补”成“车腐”
- [ 10-30]莫让“最牛车补”绑架“公车改革”初衷
- [ 10-29]“最牛车补”还需完善制度来“执牛耳”
- [ 10-22]防止车补成新福利关键要完善制度
- [ 10-21]“车补”这笔账怎么算才能更省钱
- [ 10-17]破解“最牛车补”差的不只是标准
- [ 12-05]“高额车补”怎能沦为权力自肥的工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