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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落户难背后是以谁为本的问题

2015-01-26 15:11:04 张楠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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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一个男婴在山东济南一间出租屋中呱呱坠地,一对未婚小情侣生下孩子后相继不辞而别,将他舍弃给了房东。此后11年里,在漫长的等待中,房东夫妇将宁宁视若亲骨肉,一把屎一把尿把孩子抚养成人。如今,孩子已经11岁了,却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落户口也成了难题。(1月25日《北京青年报》)

虽然能够确切地知道孩子的父母是谁,房东也能够与孩子母亲的亲属联系上,但对方对于认下这个孩子解决孩子的落户问题显然没有太多的热情。于是便有了下面这个悖论:由于能够找到孩子的父母,按照相关规定,孩子无法落户到房东家;由于孩子的父母不肯要这个孩子,至少目前来看,孩子也无法落户到父母方任何一家。于是,孩子合为一个“黑孩”存在了11年之久,至少这个问题仍然无解。

什么是户口?作为个体,每个人都有一个身份证号码,可以办理一张身份证作为证明自己身份的凭证。但同时,每个人又都属于某个集体,作为这个集体的一员被记录在一张蓝色的纸上,这个集体被称为户口。有户口就一定有身份证号,但没有户口就一定没有身份证号。或者说,没有户口,在法律上,你什么都不是,因为你什么都不能证明。

这个集体或者被称为家庭,或者被称为单位,相应的,户口也就有了家庭户和集体户之分。作为个体,你必须作为这两种户口中的成员存在,换句话说,你必须被纳入某个集体。将个体纳入某个集体,意味着更方便的管理。或者说,户口制度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对个体进行管理。在这里,“管理”是最核心的关键词,“人|成为被管理的对象,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换句话说,这里奉行的是“以管理为本”,而非“以人为本”。

言及此,我们也就明白了为什么新闻中的弃婴在这个社会上存在了11年之久,却迟迟无法落户。围绕着他的落户问题所进行的一切,无论是某些部门的推脱也好,或者是某些部门的公事公办也好,其出发点都不是“以人为本”,不是为这个不幸的生命着想,而是为了方便管理着想。

尊重生命,是现代社会的共识。新闻中的弃婴没有选择自己生身父母的权利,但从他隆重的那一刻起,有关部门就有保障其体面生活的义务。没有履行这一义务,是制度的问题,更是人的问题——因为人面对问题是可以而且应该提出改进和解决方案的。没有改,只能说明人和制度都仍然没有真正尊重人的权利。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说,针对此事最重要的是先给孩子落户,然后再谈其他,但这么做却面临着制度上的重重障碍,那就只能说明制度本身存在问题,说明这一制度从设计之初就不是为“人”着想的,而是为“管理”着想的。这也意味着,这一制度已经迫切需要改革,否则,在它面前很多人连一个合法的身份都没有,也就更谈不上尊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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