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崇左市凭祥客运总站两辆大客车分别超速18563次和9942次。”2月13日,交通部给各省区反馈春运和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的情况,上面披露了这一惊人记录。客运站表示,这是企业设置的限速值低于道路限速标准所致。(2月14日 《南国早报》) 尽管,大客车一个月超速达1.8万次,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客车只是超过了客运企业设置的限速值,而没有超过高速路实际限速标准。因此,海量的“超速”记录,只是技术性的报警,而不是真的带着乘客上演“生死时速”。但我们感到释怀的同时,也难免感到担心。按规定,大客车高速路上行驶限速100公里/小时。而客运公司设置了98公里/小时的安全值。这也意味着,客车一直在游走在“擦枪走火”的边缘,其潜在的危险不言而喻。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企业给自己的车辆设置限速值,无非是想降低客车的时速,增加司机的反应时间,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客运安全。然而,在实际使用中,部分司机却把限速设备当成了“防超速保险”。以前,未安装GPS超速报警,司机都会留有余量,以确保不超速吃罚单。但安装之后,司机却可以在技术的掩护下,轻松挑战“满速”。无疑,这是将技术用歪了的节奏。 企业设置严更严格的安全标准,本是好事。可令人遗憾的是,当司机真的挑战限速,“超速”18563次和9942次时,企业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显然,这与“降速保安全”的初衷南辕北辙。事实上,也正是这种无视,助长了司机挑战“满速”的信心。从这个角度看,海量的“一般超速”,也暴漏出管理bug。相关企业规定与执行两张皮,才让“限速”成为最接近“超速”的设备。 海量的“一般超速”,并非是技术惹的祸,而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失之于宽的体现。因此,相关企业不能只是给“超速”的司机开罚单,更要自我反省,还有多少安全隐患,掩盖在管理Bug下,堂而皇之的在公路上继续行驶。其实,海量的“一般超速”,不止给了客运企业一张警示单,同时也提醒大众,技术升级而管理却没有跟进,可能比技术滞后的危险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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