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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奇葩警情”须依法严惩

2015-04-14 17:42:33 黄齐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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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福州五一广场因手机快没电了,又没带充电器,就打电话报警求助。民警得知情况后,当即对这名男子批评教育。记者了解到,仅去年1年,福州市110报警中心,就接到77.8万起无效警情,其中不乏一些“奇葩警情”,民警提醒,对于报假警者,情节严重,可以认定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4月14日 《东南快报》)

报警电话110是公共秩序和居民安全的守护神,我们应当对110有一种自然而然的敬畏感,非紧急情况不得拨打。然而,一些市民拿110当调侃或发泄的对象,无故骚扰110报假警,应当予以严惩。但公安部门在处理此类警情时,常常人性化处理——批评教育了事。殊不知,警方不痛不痒的批评教育,恰恰怂恿了一部分人对110的骚扰。据悉,2014年,福州110报警中心就接到77.8万起无效警情,这足以说明部分民众对报警电话重要性的无视。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对报假警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比如视情况对报假警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也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是,虽然有惩戒违规违法者的尚方宝剑,但警方往往不会违法必究,更不会执法必严。当然,惩处报假警也应分视情况而定,有些报假警的确需要人性化处理,比如无意中拨到了报警电话,比如不懂事的孩子拨打了110,比如一些看似奇葩却饱含服务需求的报警等等,这些是可以网开一面,下不为例的。但是,对于恶意的骚扰,一定要依法严惩。

无论是从公共道德上看,还是从法律法规上看,都不允许公民虚假报警,更不允许公民肆意骚扰110。有警情必回复,有危险必救助,这是110的宗旨,那么,有虚假报警者也应惩处,而不能一味地批评教育。可是,去年福州77.8万起无效警情,有多少惩处的呢?警方若不依法惩处,无形中会给了恶意骚扰者传递不良暗示——骚扰了110也无妨。窃以为,尊重和敬畏110,从每一名市民做起,也应当从警方惩处每一起无效警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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