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考试作弊花样层出不穷戳中法律软肋

2015-04-21 17:23:14 刘建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进行的是自考升学考试。在福州教育学院二附中考场,一些考生用了比较特别的作弊方式:把答案存进智能手表、将手机藏在鞋子里带进考场、将答案写在布条上缝在衣服里等。最终这些考生的单科成绩作废。有过多年监考经验的林老师更想劝劝考生:与其花心思琢磨如何作弊,还不如专心复习,用实力通过考试。(4月21日 《海峡都市报》)

现实中,类似的作弊现象屡见不鲜,犹如陷入到了割韭困局中。通过考试,可以选拔出优秀的人才,打通人才流通渠道,实现人尽其才的目的。假如,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必然会戕害公平正义的考试环境,损害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

然而,根据报道,即便是考生作弊,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是单科成绩作废,并没有其他更为严重的处理方式。这种处罚方式令人如鲠在喉,感觉处罚力度过轻。毕竟,通过作弊,考生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被发现的几率较小,而即便发现后,也只是面临不痛不痒的处罚。那么,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考生必然会铤而走险,不惜“八仙过海”,使出各种作弊手段。

从法律层面而言,作弊考生还面临着刑事责任上的真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入罪,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考试作弊罪”。而且,在各种大型考试中,虽然试卷按规定属国家秘密,但一旦开考则失去秘密属性,考生作弊无法构成非法泄露国家秘密罪。

事实上,在很多西方国家,对于考试作弊行为,都进行严厉的追责。而在我国,作弊行为之所以屡屡发生,原因就在于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机制,没有对作弊行为产生威慑力。因此,只有立法层面的完善和补强,为考试作弊行为贴上法律“创可贴”,才能让作弊行为无处遁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