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任何环评手续,擅自违法生产4年的米石厂,今年4月份被环保部门查封后继续生产,5月份再次被环保部门查封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然而,环保部门随后又撕掉封条让米石厂继续生产,理由竟是米石厂也不容易,剩余石料生产完后再停工。这是发生在陕西眉县金渠镇宁渠村的一例环保执法。 如此“人性化”执法,不只让人啼笑皆非,更让当地村民很受伤,再度折射出存在多年的环保执法困境。 年初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首次加入了“按日计罚”的规定,且不设上限,被舆论形容为长出了牙齿,并且真“咬”了下去——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长武二甲醚项目因违法排污,1月5日被处20万罚款后仍拒不整改,被“按日计罚”1580万,于6月18日缴纳了罚款。但是,同是陕西的这一“人性化”环保执法提醒我们,几个成功执法的案例,并不代表新环保法已经胜利,在一些地方,环境保护仍深陷于执法泥潭中。 执法不碰硬,除了权力寻租等原因以外,经济因素是关键。企业对百姓来说是就业,对政府部门而言是GDP和财政收入,在官员看来则是政绩和“面子”,这使得监管企业污染成了复杂的社会难题。即使环保部门严格执法,也未必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个别政府甚至会帮企业求情、干扰执法,这也是一些企业胆敢公然排污、拒不接受处罚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新环保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但实际上,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公益诉讼总体不多。这意味着新环保法的落实,仍主要依赖环保部门的执法,环保公益诉讼和公众监督的力量还不够强大。 因此,要避免类似“人性化”执法,让环保法规得到刚性执行,一方面要赋予环保部门更多的执法权和独立性,另一方面则要为环保公益诉讼广开渠道。换言之,既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也要民间力量的积极参与。 □毛忠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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