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在主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打击“地下钱庄”集中统一行动。孟庆丰表示,“地下钱庄”成为各类经济犯罪赃款出境外流的重要通道。其中,证券犯罪也借助“地下钱庄”外流资金,严重干扰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8月26日《新京报》) “地下钱庄”危害社会非只一日,祸害不浅,必须压力打击。地下钱庄扰乱金融秩序,助长了黄、赌、赌的嚣张气焰,转移了贪腐资金,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惑乱了民心,其社会危害有目共睹。可是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竟然或明或暗地为“地下钱庄”辩护,混淆视听,真不知其居心何在? 前几年,“地下钱庄”趁着一些企业流动资金紧缺,非法集资,滥发高利贷。不但抬高了社会融资成本,还导致一些家庭倾家荡产,诱发一些社会问题。可是有经济学家对此视而不见,说什么高利贷很好,是资金优化配置的结果,符合价高者得之原则。这是典型的自由主义附体的呓语。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资源在市场决定下的配置,必须是有序的、合法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自由的意志必须符合法治精神。任何非法的,在监管之外的经济活动,都是对市场经济法治原则的背弃。“地下钱庄”的非法活动本身就是市场精神践踏,何谈优化配置资金之说?持此论调的经济学家所推崇的不是市场精神,而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还有经济学家根据“存在即合理”的原则,胡说什么“地下钱庄”的存在是金融抑制的结果,是合理的。这更为荒唐。其推理原则本身就是错误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但并非都是合理的。如果“存在即合理”是正确的,那么人生病就不应该治疗,因为疾病的存在是合理的。事实显然并非如此。管理层一直在着力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只要愿意,完全可以从事合法的金融活动,为什么非要干“地下钱庄”呢?“地下钱庄”出现不过是一群贪婪者蔑视法律集体冒险的结果,与金融抑制何干? 毒瘤就是毒瘤,一些经济学家无论怎样故作高深地对其美化,也改变不了事实本身。这几年,“地下钱庄”的活动越来越猖獗,放高利贷已经无法满足其大开的胃口。非法转移资金,非法买卖外汇,手段之多,数目之大,危害之深,令人触目。为一己之利,置国家金融安全于不顾者难道不该得到严惩?必须严打“地下钱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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