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约谈别成“空谈”,亟须问责跟进 据9月9日《法制日报》报道,近日,广西百色市长周异决被环保部约谈。自去年年底,环保部启动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至目前,已约谈20个城市的主要负责人,城市环境问题与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名字同时被曝光,而被曝光城市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往往非同一般。 众所周知,环保部去年发布《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对环保约谈的定义、需约谈的情形、约谈对象、内容、组织形式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范。这项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有效措施,加上新《环保法》的支撑,让环保部门敢于对污染频频亮剑,也让环保执法真正硬了起来。 应该说,环保部门就环境治理不力约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是我国环保执法的一项工作机制创新。一方面,约谈制让约谈对象丢人丢面子,地方政府在检讨之余,还要在各大新闻媒体的镜头中“亮相”。另一方面,环保部对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时时提醒,随时敲打,政府一把手在约谈过程中不断查找自身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这比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后再查处责任人更有意义。 如今的环保约谈,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从“监督企业”向“监督政府”的转变,这样的环保思路值得称赞。一方面,环保约谈打的是有准备之仗,在对接受约谈的地方环境摸清问题、找准原因、开好药方后才进行。指出问题有的放矢,剖析原因一针见血,分析根源直击要害,无疑让被约谈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脸红出汗坐不住,真正有所触动;另一方面,面对环境违法行为,地方政府不能将环保约谈仅当成提醒教育,对仍未有效整改的,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追究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用实质性的震慑力确保约谈取得实效。 “约谈不空谈,环保才不难”。只有让环保约谈的警钟长鸣,地方政府才能真正重视环境保护。一方面,地方政府不能离开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将环保所指向的长远利益与自身眼前利益割裂开来。约谈只是第一步,要使其不沦为空谈,就需要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改革优化各种法规,细化相关程序,形成最严格的制度;另一方面,要让环保执法有章可循,成为硬性的制度措施,这就包括约谈后问责程序的及时启动,形成有力的约谈“后监督”。只有真正“敢于碰硬”,环保约谈才能成为治污猛药,才有望解决地方政府在环保上的“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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