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女童起皮疹是否因挂错瓶,医院别急着撇清

2015-09-15 16:05:33 薛建成 林旻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3岁的兰兰,全身红疹,因疼痒难忍而大哭

3岁的兰兰,全身红疹,因疼痒难忍而大哭

“协和医院护士给3岁患儿挂错瓶”一事,引发广泛关注。14日,一名自称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医生的网友在网上发文,称患者家属撒谎。这篇文章很快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开来。患儿兰兰(化名)家属则说,院方拖着不解决,这才向媒体反映,这篇网文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是想推卸责任!(9月15日《海峡都市报》)

医院与其遮遮掩掩不如“开诚布公”

薛建成

随着一篇以“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医生”自称的网文发出,“协和医院护士给3岁患儿挂错瓶”的事件再次进入公众视眼。单就此次医疗纠纷来看,院方挂错药瓶“理亏”在先,理应正视己方过错,极主动作为,承担相应的过错,而断然不应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然而,另人遗憾的是,医院在开除当事护士外,并没有任何可圈可点的举措,这只会给本已恶化的医患关系火上浇油。

其实,要弄清挂错瓶与皮疹有无关联、孰先孰后等问题,并不算什么难事,症结依然在院方的态度上。面对医疗纠纷,院方应该开诚布公,可以邀请权威的第三方介入此事,更有利于事情的解决,而不是采取拒绝提供诊断报告、病历等书面资料来消极应对。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协和方面居然给出了“注射头孢美唑钠不需要进行皮试”这种与多名资深内科医生相去甚远的“神答复”,与“注射头孢美唑钠应严格按药品说明进行皮试”的医学常理相违背,也从中不难看出院方对待此事的傲慢程度。

作为一家三甲医院,对患者生命健康负责是其该有的态度,也是医院能够持续下去的重要支撑点。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就不该回避,更不能逃避,如果连基本的病例档案都只能公、检、法机关来调取,如此无视患者的知情权,又让患者如何相信医院,相信自己能够得到客观公正地对待呢?况且,事情发生至今已过去11天,院方却依然对此事如何处理、如何赔偿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还让人催促他们尽快出院,更是显露出医院方的心虚。

期待院方能够以切实负责任的态度参与事件的处理,一改遮遮掩掩的“惯例性”做法,以实际行动取信与患者,否则只能为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蒙上更加严重的阴影。这既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医院的发展、医疗事业长久发展的莫大伤害。

处理医患纠纷永远不能指望自说自话

林旻煜

梳理报道,一个得到医患双方认可而基本可以确定的事实是,医护人员确实给这名3岁的患儿挂错瓶了。而双方争论与分歧的焦点在于该患儿全身起麻疹与挂错瓶是否有关。不出意外,在缺乏必要信任和纠纷解决机制的语境下,事到如今,这一事件又成为了医患双方自说自话的“罗生门”。身为局外人,在很多关键事实还亟待厘清的当下,我们根本无力也不该凭借个人好恶去站队。不过,有一个基本认知有必要成为双方的共识,即处理医患纠纷不能指望各方的自说自话。

在医患双方起分歧的开始,囿于观点和立场的截然不同,双方本就难通过正常的对话沟通解决问题,更何况,在医患不信任感广泛蔓延的今天,要是患方对医护人员缺乏道德信任,只有技术信任,一旦除了什么问题,掌握技术优势的医方天然地成为了众矢之的。而基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双方又顺势将“自说自话”,抑或说是将代表各自立场、各自理解的带有倾向性的“事实”通过媒介向大众发布。的确,这可以引起更多的关注,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是,事实经过这一轮各自扩散,本就十分模糊,公众给予的舆论压力更像是强化双方各自立场和不信任感的催化剂。

这已有很多事例可以证明,很多医患纠纷转化为媒介事件的案例中,医护人员通过“专业”说理可以取得共识,患方可以凭借道德优势与公众“同理”心与绝大部分公众抱团取暖。双方党同伐异,各不相让。不客气地说,这种已经偏离了事实航标的舆论撕扯,既根本无助于纠纷的解决,又进一步割裂了已经十分脆弱的医患关系。

客观事实不可被随意解读与任意捏造,它只有被最大程度地还原,才能发挥建设性作用。处理医患纠纷的关键在于确立权威公正的第三方医疗纠纷鉴定机制。在医疗纠纷发生的时候,让中立第三方鉴定机构及时介入,让医患双方都有充分的诉求渠道,而不能止于无谓的自说自话。在此方面,有的发达国家采用了“医疗事故保险+法律鉴定”的方法,在确保利益受损方有必要的补偿,维护各方权益的基础上,坚持用技术、法律和事实说话,或可以成为我们解题的一个参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