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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单成“泄密单”,你还愿意实名制吗

2016-08-31 18:21:48 樊树林 刘建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有读者反映,有人在网上叫卖福建地区的快递单,泄露客户信息,“快递单打包出售,平均每张卖6分或8分钱”。记者随后暗访多个快递单交易QQ群,联系了多名卖家。其中一名卖家,手上有2万份福建地区的快递单信息,涉及福州、三明等地客户。(8月31日《海峡都市报》)

快递单成“泄密单”不能“听天由命”

快递单泄露个人信息的事情虽早有耳闻,但如此猖獗还是让人不寒而栗,一张小小快递单背后蕴含的信息泄露风险竟然这么令人揪心。而且,快递单泄密衍生的灰色产业链不仅仅只是在福建省,全国各地也概莫能外。如果还找不到一个科学的方式进行封堵,只能让公众“听天由命”,相关部门不该汗颜吗?

快递单买卖成为产业,信息泄露渠道日渐多元化,如果仅靠快递公司的力量已经难以有效地遏制这一现象,必须让司法程序介入方能纾解这一乱象。一是需要快递企业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信息泄露方面的法律普及,让他们知晓这一行为的严重危害;二是在快递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快递企业还是要拿出具体的技术防范举措;三是司法机关需要加大快递信息泄露的惩处力度,以严刑峻法给作奸犯科者以震慑;四是彻底根除快递单的买卖,更需要警方严厉查处销售快递单的网站,从交易平台上遏制蔓延等。

快递实名制与个人信息安全并不是水火不容,但如果不能全方位构建防信息泄露机制,“听天由命”终究会消减快递实名制的制度善意吧。[详细]

快递单成“泄密单” 个人信息安全面临法律隐忧

不可否认,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先后出台颁布了多部关涉个人信息安全的法规、条例、办法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等。同时,刑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信息安全方面也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不过,纵观专门涉及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办法,却明显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关涉个人信息安全的内容,明显较为模糊,在现实操作中面临掣肘和障碍,难以适应当前严峻的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形势。在违法后法律责任界定方面,也缺乏量化标准,没有充分考虑到互联网信息的迅速传播性和扩散性。而且,在刑法中,并没有对破坏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罚办法予以具体和细化,不利于客观准确的定罪量刑。

面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确有必要找准法律缺失的症结,从立法层面做出针对性的完善和跟进。最为重要的就是,要紧跟当前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快立法进度,争取早日形成权威、统一的专门性法律。同时,在刑法及相关部门法中,更应该体现出新的内容,不断规范互联网经营者、监管者、使用者等主体的行为,强化互联网经营者的安全责任,真正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筑起法律屏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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