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张北县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公路,因为公路两侧景致优美,被称为“草原天路”。网友把它比作中国的“66号公路”。不过,4月30日之后,想要一览公路两侧风景的人们,心情不会那么美好了。全程132公里的建成路段已开始收费,每人次50元。
记者今天从张北县政府了解到,为回应社会关切,方便游客来“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旅游,张北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23日起,取消“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收费。(2016/5/20 《新京报》) 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之后,受到了高度的关注。各大媒体纷纷撰写评论文章,指出张北县靠“天路”收费无异于饮鸩止渴。深陷舆论漩涡之中的张北县,虽然一度以省政府批准为借口进行辩驳,但最终还是抵不过一浪高过一浪的舆论浪潮,直至今日宣布取消收费。 张北县的天路取消了收费制度,不得不说,这次收费制度的取消也得益于舆论的高度关注。若不是因为舆论的强势介入,或许天路真会被张北县捣腾成一条“死路”。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深思,当一些制度存在弊病的时候,真的只能靠舆论来倒逼解决其中存在的不合理性吗? 一项制度需要更多人参与研究与讨论,在辩论中寻找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显然,张北县本次“天路收费”风波的根源在于“竭泽而渔”。希望通过天路收费来快速达到赚取利益的效果,并且,公路收费也违背了国家的政策。所以,这项制度成为了“短命鬼”。但是,制度是如何通过的,却不得不耐人寻味。是什么样的魄力,让这条收费制度能够获得几乎全票通过的原因呢? 舆论监督自然是监督制度是否合理的一个办法,但是,不能所有问题都要靠舆论监督来解决。张北县的“天路收费”制度,显然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条下下策,却吊诡的没有人提出异议。这样的制度,能够获得通过,更让人后怕。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是否张北县的经济会因为“收费”而陷入死局呢?执政者应当心怀敬畏,不能够有拍脑袋的决定。每一条制度的通过,应该征询更多人的意见,不然,制度才制定就被废除,恰恰体现了一方执政水平的不足。 天路取消收费对于旅游者来说是好事,对于张北县的长远经济发展来看,也是一件好事。但是,屡屡依靠舆论的倒逼来让制度更加合理,并不是一个健康的正常执政理念。张北县这次天路收费的教训,应该有更多的警示效应。避免“短命制度”层出不穷,当需要执政者善于倾听的大智慧。 |
为回应社会关切,方便游客来“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旅游,张北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23日起,取消“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收费。张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管理,完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旅游品质,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5月20日河北发布) “草原天路”只收了20天的费就停止了,很大的原因是由于这个收费受到了全国网民的广泛质疑,也可以说是被迫停止的。“草原天路”被列为景区这无可厚非,既然是景区收费也无妨,但“草原天路”这个景区与其他景区有不同,它的战线拉得太长,有130多公里,而且这条公里是许多民众出行或者进行物流的必经之地,收费后可能会影响一部分人的经营和生活,不能把正常的公路划为景区来收费,影响民众的通行权利,这是基本的公共管理伦理。因此,停止收费也是应该的。 “草原天路”停止了收费,表面上看是原本到嘴的“肥肉”给吐了出来,但也不见是坏事。经过从收费到取消收费这一过程的不断炒作,使“草原天路”的名声大震,影响力不断扩大,这给当地政府利用“草原天路”的影响力,做足做好文章提供了机遇。 虽然整个“草原天路”停止了收费,但当地政府可以在一些地点建设景点。譬如选择一些地方建设观景台,拍摄点等,这些景点也可以适当收费的。另外,随着景区人数的不断增加,可以在餐饮、住宿、停车、土特产销售等方面做大做强。更重要的是,利用景区的名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使当地经济能得到迅速腾飞。如果做足做透了“草原天路”的文章,获得的收益可能比收费要大得多。 “草原天路”战线长,景点不集中,当地在景区景点的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随着这个原先的开放式景区客流量越来越大,景区的管理越来越难,光垃圾清理就是一件十分巨大的工程。景区取消收费也增加了当地的负担,来游览的人肯定会更多,当地可能在交通管理、环境卫生保护、工商管理等方面增加很大的压力,这也考验着当地政府的责任心。只有在取消收费后,当地政府继续把这些事情做好甚至做得更好,这样的政府才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 “草原天路”是张家口的旅游名片,科学、规范地开发和利用“草原天路”景区,不仅是在保护“草原天路”,更是在保护当地旅游业的明天。“草原天路”取消收费,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当地政府应该从此事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 |
【值得警惕的是,张北县的做法,可能会有一种效仿效应,助长各级政府的扩权冲动,滋生出资源独占的思维模式。】 河北省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一事仍在发酵。近日,河北省物价局首次回应,称“依据河北省的定价目录管理,在旅游这一块,除了省里面管的景区外,其他的景区就授权设区市、直管县、扩权县等来制定”“张北县是省的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 不妨梳理一下张北县与公众舌战交锋的火力点:公众质疑二级公路不能收费,张北县回应这不是公路,是景区;公众质疑收费是买路钱,张北县回应这笔钱用于生态保护;公众质疑张北县无权定价,张北县回应自己是扩权县,没问题。目前来看,即使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梗阻,但张北县只要决意收费,这些龃龉都难以构成实质性阻拦,最多花些审批时间,法规窒塞会很快涣然冰释。 从张北县不落下风的表现来看,应该是早有准备,功课做得透彻。但这样做的后果如何,张北县和公众都不妨三思。类似做法不是没有过,凤凰古城就是一例。2013年凤凰古城开始实施捆绑售票,只要进古城就需缴纳148元的门票。3年过去,近日凤凰古城由于游客减少,商家收益受损,不得不取消这一做法。要知道,当时凤凰古城收费的理由之一也是保护古城,可见,保护性收费的理由,看似正义,却未必经济与合理。凤凰案例的黯然收场,也不能让张北县头脑冷静下来,圈地收费是种“前仆后继”的冲动。 把公路整体变成景区,张北县是第一个,是否也能成为首个吃螃蟹且大快朵颐的一个呢?当然,也有可能把“草原天路”折腾成一条死路:游客用脚投票、纷纷远离,沿路商家生意惨淡,前期投入难以收回,砸了“中国最美公路”的招牌等等。至少目前,有记者探访后发现,游客的减少已经让一些商家纷纷叫苦了。要知道,圈地收费,在圈外的不是只有外地游客,也有本地商户、沿线牧民。收费是价格杠杆,必然带来无谓损失,届时这些损失更多的还是由当地民众来承担。 值得警惕的是,张北县的做法,可能会有一种示范效应,助长各级政府的扩权冲动,滋生出资源独占的思维模式。景色宜人与经济发展滞后往往会有地理上重叠,倘若张北的做法被不少地方看作一条捷径,纷纷效法,那么往小了说,是给每个游客的出行添堵;往大了说,在国务院三令五申减税降费的背景下,不是逆势而行、消解改革成果吗?可以想见,目睹“草原天路”的突围成功,蠢蠢欲动的地方怕是会越来越多。 其实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存在公路被纳为景区一部分的情况,只是如张北这样对公路整体设卡收费的情形还是首例。这种方式阻碍的是通行,给游客造成负担,减少旅游消费,对资源的重新占有与分割,也必然加剧经济福利的不平等。而在法律法规间辗转腾挪,为收费寻求合法性,更是损害法律的威严,切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 一方面,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草原天路”的做法未必会有好的效果,逆舆论而行最后可能会灰头土脸地收场,舆论“乐见其败”。另一方面,倘若真的如我们所料,效果不佳,几番折腾下来的政策性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
草原天路收费的前提,是其功能定位的彻底改变,由一条用于车辆通行的道路,变成了用于观赏美景的观赏线路。那么站在游客立场,这条线路就应该具备更完善的观景条件,比如更多的观景平台,更充裕的停车场地,更方便的服务设施等等。 舆论对“草原天路”收费的炮轰,主要从三个方向开火:其一,收费依据是否合法;其二,收费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其三,收费是否属于杀鸡取卵式的短视。 已经成功举办过草原音乐节的张北县政府,应该也是见识过大世面的,对舆论的反弹不可能没有预判和预案,面对舆论的重压,其回应也是有备而来。其一,首先声明收费的主体并非“草原天路”,而是“草原天路景区”。一词之差,就绕开了《公路法》和《公路收费管理条例》的限制,收费之举也就具备了合法性。其二,一本正经地召开了听证会,获得了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即使是再激烈的批评者,似乎也很难在现有的程序规则下找到其中的破绽。 至于对所谓“短视”的批评,估计张北人只能报以“呵呵”了。短视也好、远视也罢,操心的都是张北的利益,按说张北人民该表示感激才对。但张北人要短视,外人却非要他们远视,其间的冲突,其实可能是视力之外的原因。比如在张北人的盘算中,收费虽然短视,但有现实可见的利益,而外人建议的高瞻远瞩,很可能只是一张画饼,不过是他们不想掏钱的说辞。 在草原天路之前,张北最为人所知的,是张北草原音乐节。这个被乐迷们称为“最像伍德斯托克”的摇滚音乐节,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7届。几乎所有的摇滚音乐节,在乐迷看来是盛事,在外人看来则是群魔乱舞。当年(2009年)的张北就能够敞开怀抱,接纳来自全国甚至世界的各路“群魔”,而且一口气承诺了10届,可见还真不那么短视。张北急于对草原天路收费,也就不能完全用短视来解释。 其实围绕设卡收费的短视和从长计议的远视,历来都是争议不断。而无一例外的,总是要收费的一方“短视”,需交费的一方“远视”。这规律是如此的刚性,让人不得不怀疑,所谓短视与远视,其实根本就不是视力之争,而是利益之争。所有“我是为你好”的远视建议,可能都是为自己省下银子的说辞。 约翰·罗尔斯在他的名著《正义论》里,提出了更为著名的“无知之幕”。即在决定某项公共政策时,应该把所有参与者都圈进某个黑幕,使其不知道在未来的政策下处于有利或不利的地位。只有这样,每个人发表意见时,才会兼顾各方利益,使最终做出决策不会过分倾向某个个人或群体。具体到草原天路收费议题,如果某人发表意见时,不知道自己将成为张北人还是路过的游客,则他发表的意见才可能公允持平。 显然,现实中的无知之幕并不存在,游客们和张北人都清楚地知道各自的利益所在,于是舆论群起抨击,张北人艰难辩护,也就顺理成章。但即使没有无知之幕,也不妨换个立场为对方想想,批评起来的时候或许就不那么慷慨激昂。张北县为自己做的最新辩护是,作为贫困地区,收费维护景区环境,也是无奈之举。换位思考一下,也不是没有道理。 当然,同样的要求对张北县政府也同样适用。草原天路收费的前提,是其功能定位的彻底改变,由一条用于车辆通行的道路,变成了用于观赏美景的观赏线路。那么站在游客立场,这条线路就应该具备更完善的观景条件,比如更多的观景平台,更充裕的停车场地,更方便的服务设施等等。总之,50元的门票,总要物有所值。 另一个对张北政府更高的要求是,既然草原天路的通行功能已经被废止,那么就应该有替代的方案。比如修建另一条风景不那么秀丽的公路,以供公众方便且免费地通行。 |
通过河北省张北县的一条公路,被一些人誉称为“草原天路”。然后,就被封闭了。依然诚迎天下客,招待十六方。只不过您再要进来,就得掏点儿钱了,明码实价50元/人。 舆论汹汹,说得很明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这条路作为县级公路,是不能“升级”为收费公路的。理论上,法所禁止,而地方政府擅为,就是乱作为,必须立即叫停,且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针对舆论汹汹,张北县方面回应说:收费并非针对公路,而是因为沿公路两侧范围一公里内,已经被划定为张家口市“市级风景名胜区”,于是才收费。 这真是越描越黑。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其中省级风景名胜区应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所谓“市级风景名胜区”,根本是个山寨品。至少在法律意义上,来自张家口市的批准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出于生态环境方面的考虑,张北县以及张家口市并非不可以划出部分具有代表意义的地块来,参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实行严格管理,避免无序建设,将原生态保留下来,把美丽留给子孙后代。如果是这样做,不知多少人会点赞。 但制度意义的“风景名胜区”有特殊含义,即一经明确为风景名胜区,就拥有了收费权。张北县之所以一定要挂上“风景名胜区”的牌子,且正路走不通,干脆走“小路”,好歹先捞一块名不太正、言不够顺的“市级风景名胜区”的牌子再说,就主要不是为了保护,而完全是为了收费。 类似事情的关键,从来就是在于:一应之典章制度,究竟是一纸空文,还是有一定效力。如张北县这种情况,竟然也收费成真,那么,还有哪一条道路、哪一种设施不能围起来收费呢? |
张北县“草原天路”五一开始收门票,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争议。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草原天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大约 264平方公里,申请成为张家口市级风景名胜区,收费是基于这个区域实施的,并不是针对道路收费。上述负责人还回应了媒体关心的其他问题。(《新京报》5月10日) 踩一脚油门而过,却没留下一张人民币,这让有着景区名头的天路情何以堪。既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虽说有点简单粗暴,但逻辑上似乎也无可挑剔。 事实上,无论是道路的修建,还是日常的管理养护,其实都对应着成本,这一成本由公路的使用者来分担偿付,要说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更何况,人家草原天路早已不是“泯然众人矣”的一条普通公路,而是以沿途风景优美而闻名的景观路,甚至已被列为风景名胜区,成了景区开收门票,岂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 平心而论,对于草原天路而言,明明以自身沿线的无敌美景吸引来大量自驾游客,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金主们把风景看遍,踩一脚油门而过,不留下一点银子,这亏的确是吃大了。于是,如何将无敌美景变现,如何让游客金主们挥一挥衣袖,好歹留下几两银子,能收得上费的草原天路,也才对得起草原天路的美名。 如此看来,既然对于景区收门票并无异议,成了景区的草原天路,圈路收费,似乎也无可非议。这年头,连一个景观房都能坐地起价,草原天路靠景吃景,要说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对于自驾客而言,赏了人家的风景,似乎也没有理由吃霸王餐,过路被收票,不如就当进公园买了张门票,也应当心平气和才是。 不过,沿线的风景绝美,是不是就可以把公路变景区,甚至圈路收费呢。照此逻辑,国内可以变身景区的公路,恐怕还大有路在,从川藏公路,天山公路,到海南环岛公路,皖南山路,哪一条不是风景如画,美到让人不敢看?这些线路同样是自驾游的热门经典线路,这些线公路是不是都可以有样学样,成为景区收门票呢?青藏铁路是不是也可以因为穿越青藏高原的绝美景观便在火车票里加卖观景门票呢?真若如此的话,国内的公路网,恐怕要处处景区林立,并被各种门票收费割裂得支离破碎了。 而作为全球自驾旅行的圣地,穿越美国的66号公路与1号公路基本没有什么过路费,一号公路的17miles Dr之所以需要交9.7美元的过路费,则是因为属于沿海豪宅区的私产,人家也并没有因为成为全球性自驾游的目的地,便改变公路的通行属性,圈路收费。 可见,只要承认公路的首要功能是通行需求,只要公路的建设与投资有着公共属性,并非私人资产,公路变景区的收费逻辑,就无法成立。即便公路沿线确实风光绝美,有景区开发与经营的潜质,其范围也应有严格的边界,至少作为交通线路的公路,不应被收费的景区收入囊中,草原天路真要卖门票,也绝无理由强迫所有过路通行者成为游客。 |
据媒体报道,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收费了,票价是每人50元。报道称,近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4月30日起,“草原天路”开始收费。 “草原天路”本是一条非常普通的县级公路。前几年,一些摄影爱好者以这条路为主题,拍摄了一些作品,在网上获得了很高的点击率,使得“草原天路”的名号口耳相传,游客接踵而来。 在旅游开发的大潮中,“草原天路”没能幸免,也被拦路设卡收费惦记上了。尽管如媒体评论所说,在一条县级公路上设卡收费,不仅有悖法律规定,而且在审批程序上也存在诸多不合法的因素。但最终,这收费的事还是成了。 接下来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媒体的批评监督起到了作用,收费政策最终撤销,那“草原天路”是不是就成为公众的免费乐园呢?非也!在当地政府拿出的收费依据中,收回投资的理由固然牵强,但设立门槛限制人流、化解交通堵塞以及弥补游客破坏环境的困境却是值得正视的。 近些年,城市化不断推进,久住城市的人们喜欢到乡村郊外休闲度假。油菜地、竹林、草场这些曾经再平常不过的农耕生活场景,逐渐有了观光旅游的价值。而“草原天路”的被发掘,一是因为有着原始的自然风貌,另外一个原因,恐怕就是离北京这个大都市比较近。 作为一名户外爱好者,笔者近年目睹了许多原始风光由默默无闻到破坏殆尽的悲剧,而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都源于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没有约束,自然风光就会出现“公地悲剧”——我们每个人都声称对它拥有使用权,当地人并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结果就是每一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从而造成资源的枯竭。以北京周边为例,延庆后河岸边的生活垃圾、海陀山下私搭乱建的民房……这些曾经让人惊叹的原始风光,现在几乎都成了“公地悲剧”的典型注脚。 可以不收费,但必须有责任,而责任靠什么?产权。前不久,笔者去了趟浙江安吉,让人印象深刻的不仅是苍翠欲滴的竹海奇观,更是当地民众对于环境发自内心的热爱和推广热情。当地朋友告诉我,依托自然资源,他们大力发展能留住游客的民宿,现在已拥有民宿600余家。近些年,还出现了农户以自家农房作为资产直接入股,由农户、村集体和政府相关部门组建成旅游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的现代经营方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于旅游业来说,绿水青山和乡村民俗是最优质的资源。而在这一过程中,当地居民,特别是生活方式本身就是风景的农民,必须是这一财富资源的主角。只有发动他们的力量,摒弃设卡收费的粗暴方式,发掘有深度的旅游项目,旅游发展才会产生源源不断的活力。 |
牛群还是相声演员那会儿,曾在1988年春晚和李立山先生合作过一段名为《巧立名目》的相声,讽刺一个四人机关科室编造各种奇怪报告名目大肆公款吃喝,比如把吃烤鸭,堂而皇之地说成是纪念俄国著名生理学家巴甫洛夫诞辰139周年。其实何止花钱,在收钱上巧立名目者同样大有人在。湘西凤凰县前不久才宣布将备受诟病的148元强制性“大门票”取消,河北张北县最近又因将一条县级公路美其名为“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且收取50元/人次的“门票”而陷入争议。按照常理,公路乃“公用之路”,其用公共财政建设,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如果仅仅由于沿线的秀美景色吸引了大批自驾游客就要“划地收费”,后果难以想象。 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回应说,整个“收费程序完全合法合规”。结合此前报道,这位负责人所说的“合法合规”,应该主要指将这段132公里的“草原天路”转为风景名胜区经过了市里审批,景区收取门票经过了县里听证等。但问题在于,早在2012年9月建成通车时,这条连接张北县与崇礼县的通道其明确定位是“县级公路”。纵然要建风景区,也是路在前景区在后,首先要充分考虑的是前者作为公共道路的公共利益。否则对那些日常过路者来说,门票就变成了雁过拔毛的“买路钱”,实在是有点儿强买强卖的味道。更何况,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景区开发要事先编制规划,景区门票定价要省级主管部门会同多部门制定。如果只是由该县旅游局制定价格申请、物价局来听证审批,不免让人怀疑为了程序而走形式,于情于法于现实恐怕都站不住脚。 至于这位负责人提到的“所有门票收入进入县财政,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说法,同样难以服众。就网上流传的照片看,所谓的景区建筑目前主要就是指一座写着“草原天路”的门楼及旁边的售票建筑,除此之外沿途更多的是自然景观。而从上个月该县物价局发布的听证公告也可以看出,“游客服务中心、观景台、服务营地、停车场、垃圾点、星级卫生公厕等项目”只处于“拟建设”中,就算它是景区,游客也没有享受到额外的增值服务,何谈“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诚然,蜂拥的自驾游玩的人可能会导致道路拥堵,存在乱丢垃圾、破坏沿途植被的现象,但本着违法者担责、使用者付费的原则,疏导和管制交通本是交警部门应有的职责,破坏了环境按规定进行处罚即可,无论官方此前抛出的“启动收费为了保护景区生态环境”,还是“以门票为门槛控制游客数量”,都说不过去。 说到巧立名目“划地收费”,类似的做法在不少地方的景区开发中并不鲜见,只是程度和方式略有区别,归根到底都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掠夺公共资源,是经济利益诱导下行政权力“任性”的一种表现。有网友质疑张北县此举缺乏法律意识,我倒觉得从把50元/人次的“门票”定义为“旅游收费”而不是“公路通行费”来看,当地不一定没有意识到其中的争议和不妥,费解的是执意为之的架势。如网友所担忧的,倘若这种做法推而广之或引发效仿,“川藏线318国道也该另行收观光费了,川西途经红原大草原、诺尔盖大草原的国道、省道,哪一条不是大美风光,都可以另行收费”,到时候我们恐怕会真像牛群相声里说的“有理寸步难行”了。 |
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收费,每人50元。近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草原天路”由张北县政府于2012年投资3.25亿元建设。2014年有自驾和摄影爱好者偶然发现公路美景,在网上贴出照片后,有网友把它比作美国66号公路,称其为中国的66号公路(5月9日《海南特区报》)。 我没有去过“草原天路”,不过从报道来看,“草原天路”确实挺美:蜿蜒的道路配上湛蓝的天空,路两侧一一呈现出村庄、梯田、沟壑、山坡……自驾经过这条路,就像亲自拉开一幅色彩饱和度极高的风景画卷。自从被网友发现后,这条公路名声大噪,各路自驾爱好者和旅游爱好者蜂拥而至。但这能成为携美景圈地、收取门票的理由吗?显然不能。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公路不能随便变更为收费的旅游景区。据报道,修建“草原天路”的初衷,是为了连接张家口崇礼滑雪区、赤城温泉区和张北草原风景区。这就决定了它首先要服务于通行需要,服务于社会建设和老百姓的生活需要。张北县现在将它圈起来,按人次而非车次收取门票,便是以牺牲公路的公益性、服务性,损害老百姓利益来换取旅游收入。这无疑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 公路是发展经济的基础设施,是公用之路、公众交通之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但并不意味着能对每个缴纳了交通税费的个人收费。如果“草原天路”可以收取门票,那么在我国这样的公路实在太多了。比如川藏公路,被称为中国“最美的朝圣天路”“最美的风情走廊”,是不是更有理由圈起来收门票? 即使抛开公路的公益属性不谈,仅从景区来看,“草原天路”收取门票也难以服众。一条路况一般的公路,一处坐落着村庄的开放性区域,一个没有多少景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地方,凭什么强加上景区名头,堂而皇之地收费?若因大批游客到来增大了公路维护成本,可在公路上提供一些便于观赏风景的收费设施或吃喝休闲服务,但公路本身除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外,是不能收取门票费的。 “草原天路”收门票也有越权定价之嫌。旅游专家刘思敏说,“只有省级物价部门才有权制定风景区门票价格,张北县物价局无权决定。”因此,张北县应暂停收取门票的行动。这也是一种短视行为——一条“草原天路”设卡收门票,极可能影响它所连接的张家口崇礼滑雪区、赤城温泉区和张北草原风景区的旅游收入。不如以提高“草原天路”及其他景区的服务,来赢得游客涌入,促进旅游业发展。 |
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收费了,每人50元。记者获悉,近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从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见5月8日《新京报》) 如果不是2014年自驾和摄影爱好者偶然发现这条公路美景,在网上贴出照片被网友称为“中国的66号公路”,这条公路就是一条普通公路,当地政府可能不会想到把公路变成景区进行收费。如今看到这条公路名声大噪、游客蜂拥,收费赚钱就成了一种选项。 但这种收费怎么看都不合法不合理。以公路名义来收费吧,“草原天路”不属于《公路法》规定的“依法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以景区名义收费吧,又不符合《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的规定,即只有省级物价部门才有权制定风景区门票价格。 观察相关文件披露的收费理由,引人注目的有两条:一是政府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即把投入的钱想赚回来;二是还在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即需要钱。但这两条理由似乎都站不住脚,因为这条公路属于基础设施,本来就应该由财政投入建设。 其实,抛开外在的说辞,“草原天路”的收费根源依然是一种“门票经济”思维。 在我看来,这种做法不仅违规,而且让人反感后或许损失更大。凤凰古城就是例子,实行“一票制”门票后游客减少、生意惨淡,不得不取消“一票制”。“草原天路”作为连接某滑雪温泉大区和某草原风情大区的一条通道,收费后很可能影响客流。 即使收费后不影响其他地方生意,也不应该随便收费:一者,公路也罢,景区也罢,都应该姓“公”,收费后其公益属性就打了折扣;二者,无论是国家相关法律还是地方法规,都不允许被变相突破。对于违规行为,有关方面不能漠然处之,而应该积极回应公众的呼声。进一步而言,即使当地政府列举的收费理由确实存在,有关部门也应该科学论证、依法操作。 “草原天路”变成“草原财路”,这不是一个收费多少的问题,而是一个维护法律权威、政府公信力和公众权益的行为。尤其是2022年冬奥会将在北京和张家口举办。张家口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引起国内外舆论关注,如果这种违规收费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地方形象就有可能受到连累。公权力如此任性,岂不因小失大! |
据报道,在张家口境内,被誉为“中国66号公路”的“草原天路”,近期将进入收费时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信息,“草原天路”收费经过了听证会论证通过,已由县政府批准。 官方发布收费理由有两条,一条是为了建“草原天路”,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通过门票补贴成本之余,还能更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另外一条是为了控制游客数量,将门票作为进入“草原天路”的门槛,以此解决堵车、垃圾遍地、人满为患等问题。 看似合理,但细推敲呢?所谓的“投入”,资金来源本就是财政收入。取之于民,当用之于民,修建公路本就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岂能作为收费的理由?再说了,普通公路不同于高速公路,我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将一条县级公路纳入收费范围,显然不合理。也难怪有网友戏称此举无异于收“买路钱”。 而且,将解决堵车等问题作为收费理由,也没有道理。前往“草原天路”的无非两种人,一种是需要经过“草原天路”,仅仅是过路者;另一种是专门前往看风景的,属于游客。对于前者而言,不管收不收费,假如没有替代的路线,那就必然需要从这条路经过,无所谓数量的减少。对于后者而言,即使因为门票价格贵而“望而却步”,但假如相应的基础设施没有完善,随意停车、顺手扔垃圾不也还会成为常态?收取门票,显然并非提高质量的关键所在。 即使将“草原天路”视为风景名胜区,从过程而言,收费一事,也在程序上有着诸多的不合理。按照官方的说法,收费一事已得到张北县物价局的批复。然而,根据《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政府岂能越俎代庖? 景区收费,无可厚非;公路收费,于法无据。看来,不管“草原天路”收费之争最后的结果如何,将公路也纳入收费范围,显然不合理。当地政府,理应深长思之,积极回应群众质疑,而非一“收”了事。 |
漫画:徐简 【这种做法既违背法律规定,也违背旅游市场的规律。为了短期利益,不惜损害民众权益,不顾民意反对的短视行为势必不能长久。】 河北张家口市张北县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公路,因为公路两侧景致优美,被称为“草原天路”。网友把它比作中国的“66号公路”。不过,4月30日之后,想要一览公路两侧风景的人们,心情不会那么美好了。全程132公里的建成路段已开始收费,每人次50元。 公路由张北县2012年投资建设,通车之初并没有多大的名声。直到2014年被自驾游和摄影爱好者发现才名声大噪,引得大量游客慕名而来。据报道,2014年夏季,“草原天路”景区共接待游客22.3万人次,其中,张家口本地游客约占12.5%,外地游客约占87.5%,单日上路车辆高峰时达到五六千辆。 “草原天路”出名之后,张家口方面就打起了收费的主意。2015年6月19日,张家口物价部门召开价格听证会,拟收取每人次80元的费用。据说,听证会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大部分听证代表赞同收费。收费的消息公布之后,一时舆论哗然,当地不得不暂缓收费。可是,面对巨额“买路财”的诱惑,张家口方面终究不愿善罢甘休。 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已经实施好多年,“草原天路”是县级公路,最多也就算三级公路,根本就不具备收费的资格。而公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其建设资金来自于纳税人,其目的在于满足民众的通行需求。不能把它划为景区来收费,保护民众的通行权利,这是基本的公共管理伦理。另外,收费的做法也违反了《公路法》除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规定。 就算公路被划定为景区,这种拦路设卡的行为,也违背了旅游市场的规律。限制门票经济、限制景区门票过快增长,以提高服务,改善游客的服务体验来赢得市场赢得游客,这是旅游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景点实现长远发展的正确方式。不努力改善景区的服务设施,满足游客的消费、娱乐需求,以此发展旅游经济,而是简单粗暴地收费,给人的感觉活脱脱一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是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山大王做派。 张家口当然可以拿维护景区环境、治理拥堵作为收费理由。但是解决这些问题不是只有收费一种方式。即使是世界著名的自驾游公路,也没有采取这种收费划界的办法。在国内,比“草原公路”更知名的景观大道多得是,青藏公路没有收费,318国道也没有收费。前不久,北京著名景点南锣鼓巷面对游客过多的问题,也不是收费而是暂时取消接待团客。 也许是吸取了2015年收费计划在舆论中夭折的教训,这一次张家口方面表现得很低调——4月29日召开听证会;在五一假期公布《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价格也从曾设想的80元降到50元。不过这一次舆论还是不肯轻易放过它。央视批评其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杀鸡取卵,一点也不为过。 凤凰古城收费导致游客减少,严重影响古城内外居民的生活、商户的生意,最终不得不在持久的反对声浪中取消收费。张家口不是吸取凤凰古城收费的教训,依然我行我素地收费,这种做法既违背法律规定,也违背旅游市场的规律。为了短期利益,不惜损害民众权益,不顾民意反对的短视行为势必不能长久。“草原天路”的名气是游客给的,游客也可以寻找其他的景观大道,把这一美名再赠给它们。就算张家口方面可以不买舆论的账,但只要民众不买账,它又能扛多久呢? |
5月1日,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2016年05月08日 央视新闻) 就在五一前夕,笔者还在跟朋友商量,五一小长假要自驾去张北草原,也去感受一下“草原天路”的旖旎风光。然而,由于其他愿意未能成行。而现在的“草原天路”,竟然开始收费了。尽管理由看似充分,并且处处合理,但笔者认为,“草原天路”的收费,极有可能会作茧自缚。 首先,“草原天路”本身不具备收费的资质。一条县级公路,尽管名声响亮,但终究也只是县级公路,并不符合收费条件。其次,“草原天路”的周围不少的村庄和企业,这样的收费如何算?最后,即便收费,由谁来收、去向是哪儿,这些都给明确规定。否则,收了费的“草原天路”,既没有了之前的自在洒脱,更是多了一份铜臭气,未来前景绝对令人堪忧。 其实,“草原天路”收费,看似在解决人满为患、堵车等问题,实则不过是“山大王”式的抢劫。一条公路而已,竟被定义为风景区,是在考验群众的智商吗?相比之下,我们想到的是凤凰古城的门票改革。从免费到收费再到免费,可谓是为好多景区做出了典范。所以说,并非是收取门票才能获得高额利润。“草原天路”的收费,也很难解决实际问题,相反,可能带来的是经济收入的下降。 高门票并非意味着高收入。“草原天路”的收费,也许会吓退一些向往自由的旅游者。酒香不怕巷子深,再加上“免费”的诱惑,笔者相信,“草原天路”的名声自然会吸引到不少慕名而来的旅游爱好者。而相应的餐饮、住宿、特产、文化艺术等带来的经济收入,远远比损失的门票费用要高得多。不得不说,依赖“门票经济”,只会让“草原天路”失去原有的韵味。 笔者认为,若要吸引更多的游客,增加旅游收入,还是应该从景区的服务以及管理上下功夫,让游客享受到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更高舒适度的乐趣,这才是旅游的目的。 |
老北京南锣鼓巷终于限流了。因为不堪游客重负,主动放弃了国家3A级景区资质。然而南锣鼓巷走过的前半截路,河北张家口的“草原天路”开始走了。这段由张北县政府于2012年修建的132公里长公路,因为通车后被自驾和摄影爱好者偶然发现风景迷人,2014年起迅速成为游人趋之若鹜的好去处。 天底下没有什么比拦路收费来钱更快的好事了。去年6月,张家口物价部门就搞了个“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提出了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张家口这次听证会,后来虽不了了之,然而跟我们看到的大部分听证会一样,同样赢得了“大部分代表赞同”。当然,没资格参加听证会的,同样是大部分人反对。今年,张北县物价局赶在五一小长假之前又开听证会了。如您所知,天然偶成的“草原天路”,最终成了“风景名胜区”,并且从五一起收取每人50元的门票。 张北县修这条县级公路,本意是用来通车的,一不小心成了过路人眼中的风景,于是便按“风景名胜”来收钱了。这就像当年的南锣鼓巷,老北京聚集在这里盖房、生活,并不是把这条巷子当成风景来建设一样,但是这不影响旅游部门圈巷收费坐地起价。 按照张北收费的思路,其实世界上每一条路,都是可以收风景费的。对于北方人来说,江南的烟雨山色是风景,条条公路可以设卡收钱;对于南方人来说,北方的一马平川、黄土高坡、雪山与草原,也是各种不同的风景,也是可以收费的;许多高铁沿线被人赞到“美到哭”的风景,如果不一段段切割了收费,祖国的大好河山,不是让你白饱眼福了?张北的门票就是这么个收法。一辆车上几个人,是按人头收费的。你说你不看风景也不行,光路过也不行,眼睛蒙起来也不行。当地政府解释,收门票是“为了保持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原生态风貌”。 这是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悖论。都修成公路了,还有什么“原生态”可言?如果真从保护环境出发,跟南锣鼓巷一样,限流不就行了?难道按人头收费,生态就保持原样了?所以,“草原天路”收费,并没有从获利的框架之外找到真正高大上的表述新意,也无法让人看出保护自然资源的诚意。 路边的风景收费看,这是强加在游客与路人身上的又一重负担,其法律依据也站不住脚。自然景观当然可以成为商机,但建立在拦路收费这种类似于原始资本积累方式上的商机,是以剥夺别人的权利为形式的霸占方式与抢钱方式,张北这条致富路,走的是一条与文明法治社会形态相悖的老路和退路。 偶然天成的“草原天路”,不收“门票费”,同样可以给当地的旅游经济带来无限商机。关键看旅游部门在“门票”的急功近利之外,能否打开广阔的思路;看旅游部门能否把南锣鼓巷走过的弯路,当成自己不能绕过的退路。 “草原天路”本身不是资源不是钱,人来了,才是资源来了、钱来了。旅游的精髓在于把人留住,让人们愿意在这里花钱,而不是把人拦住,逮谁都让人交钱。这个道理不整明白,再好的天路,都是通往掠夺的一条死路。这才是天底下最煞风景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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