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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税率 助企业自主创新科技进步
www.fjsen.com 2009-05-06 15:38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高新技术企业正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最具创新优势的骨干力量。《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有助于其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引下,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将纳税人的钱用在刀刃上,支持那些真正开展自主创新的企业,引导他们将更多的精力和资源用于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上,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

2008年底,《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今年,我省将分4批做好在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工作。随着日前《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联合下发,标志着新的一年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开始。

核心提示: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目前国家鼓励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主要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等。

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研发项目,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再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由企业根据政策规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税务机关实行事后审核管理。企业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资料不齐全的,应于汇算清缴截止期内补齐有关资料,否则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企业如有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和国家批准设立的基金会(机构)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研发资金补助凭据等有关资料的,应一并报送。

高新技术企业漳州国绿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太阳能照明系列产品,今年1-2月份实现销售收入1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8倍。图为工人正组装硅太阳能电池板。陈文裕 吴杰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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