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茅台原总经理乔洪受贿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死缓
www.fjsen.com 2010-01-15 16:15 来源:新华社
我来说两句
中央政法三机关界定黑社会组织四特征
被告人乔洪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乔洪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利用其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一百余次分别收受胡某、公某、罗某某等22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323万余元;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被告人乔洪另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弟乔建华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乔洪的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乔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具有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本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案被告人乔建华亦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新华社贵阳1月15日电 记者李忠将)
相关新闻
- 2010-01-14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一审开庭
- 2010-01-13广州番禺区原殡仪馆长贪污受贿获刑11年
- 2010-01-13原麻城市委书记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2010-01-12李庄一审被判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 2010-01-12安徽利辛县委原副书记刘司晓贪污受贿获刑11年半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