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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不能总在“查处”前
www.fjsen.com 2010-04-07 15:31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重庆丰都县盐务分局局长代明胜嫁女,在豪华酒店里摆设两层喜宴,分设两个礼金台。重庆市盐务管理局局长陈逸根表示将对代明胜给予批评。(4月6日《重庆商报》)

有明令禁止,也有查处要求和依据,可官员公开摆宴敛财就是屡禁不止。比方说,湖南永兴财政局局长唐金麟摆宴敛财;河南省邓州市卫生局女副局长杨锋摆宴敛财;浙江安吉县国税局干部陈建清摆宴敛财等。凡此种种,皆是“网友曝”在先,舆论监督跟进,“查处”在后这样一个过程,给公众留下了“网友曝”走在“查处”前面这样的印象。也不难想象,如果没有“网友曝”,说不定就可能一敛了之。事实上,一些地方确实是曝光才查处,不曝光就不查处。

按说,官员摆宴敛财,很容易知晓,查处也是水到渠成之事。一旦坐等曝光后才查处,个中缘由,不言自明。可以说,这有不愿得罪人的味道,也可能是睁只眼闭只眼开出的恶之花。官员摆宴敛财本身影响就坏,危害也不可小觑。要是再这样的话,一是有不作为、失职之嫌;二是网友不可能见一起曝一起,将有漏网之鱼出现,容易给官员形成侥幸心理,进而助长官员违纪;三也是一种“示弱”,不利于治理官员摆宴敛财。

有道是“人管人得罪人,制度管人不得罪人,也才管得住人”,而查处领导干部摆宴敛财本就是纪检部门的职责,从某种程度上说,“网友曝”总是走在“查处”前面,其实是一种纪检败笔。做工作需要实在的动作,可谓各司其职,不能顺着“网友曝”找台阶下。否则,纪检监察部门就算查处力度再大,也难以让人欢欣鼓舞,惩戒教育作用也有限。


责任编辑:李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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