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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惩八类“医闹”行为 解决医疗纠纷可通过四个途径

2016-06-02 07:47:41 邓春花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八)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办法》指出,扰乱医疗秩序的,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种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办法》同时为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四种途径解决:

(一)自行协商和解;

(二)向医调委申请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

对于患方索赔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医调委进行调解。医调委收到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并在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解终结。

同时,《办法》规定,福建各市、县(区)应当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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