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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管理体制变革的路径选择

www.fjsen.com 2012-01-30 08:25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我来说两句

在回顾土地管理体制演变的基础上,指出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运行效率低下,导致土地违法行为繁生和农地非农化严重,已危及到耕地与粮食安全。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土地垂直管理体制不完善。为此,在基于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变革土地垂直管理体制的可行路径。

在经济高速增长和房地产过热的推动下,我国土地(特别是耕地)被大量占用滥用,已严重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尽管中央政府在不断加强土地管理,遏制违法占用滥用土地现象,但并未根本扭转耕地日益减少的趋势。因此,无论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还是从政府有效管理土地资源的角度,深入研究中国土地管理体制变革的合理路径,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实践意义。

一、土地管理体制的演变自建国以来,我国土地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土地统一管理阶段

在建国初期,为适应土地改革、社会管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1949年7月制定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规定,在政务院内务部下设地政局,负责全国各类土地统一管理,以在全国范围内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建立农民劳动者个人土地所有制度和国家所有制度,保证“耕者有其田”,为实现土地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基本条件,进而形成了土地的统一管理体制。然而,随着政府管理部门分工的细化,土地管理工作开始分散。1952年城市基建规划及考核移交给新成立的建筑工程部;1954年国家撤消了地政局,在农业部设立土地利用总局;1956年土地利用总局与有关部门的人员集中组合成立农垦部,主管全国荒地开发和供应农场建设工作,而城市房地产管理工作移交新成立的城市服务部[1],从而结束了土地的全国统一管理体制。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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