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借读费披着新马甲登场
www.fjnet.cn 2010-12-27 11:00 王石川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24日,教育部网站上公布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13项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或废止,其中删除《小学管理规程》中“收取借读费”的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记者采访获悉,其实在全国很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借读费早已取消,但“赞助费”、“建校费”等却换了个面孔重新出现。(12月26日《成都商报》)
备受诟病的借读费,正式退出了《小学管理规程》,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进步脉络。年初,教育部就表示,将启动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全面取消借读费。如今,借读费的正式取消,无疑极具现实意义,令人振奋。
但是,振奋之余不免忧心忡忡。借读费容易取消,特别是该条款容易删除,但怕就怕借读费借尸还魂,披着光怪陆离的马甲重新登场,笔者的这份担忧并非多余。例如,从2009年1月1日起,广东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借读费。善政一出,舆论反响积极,但有些地方仍然向学生家长收取额外的费用,收取时改头换面,不是以借读费的名义收取——新莞厚街18所公办学校以厚街慈善会名义向家长募捐,所得“善款”以资教育。借读费不收了,但要“被自愿”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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