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京苏之战”是一场什么样的竞争?

www.fjnet.cn 2012-08-16 08:54  张天潘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更多观点:

价格战,就这么野蛮而又美好

电商混战,你操什么闲心

欢迎“打架” 唯求其真

本网评论热词:电商价格战

8月15日上午九时,一场“有预谋”的“战斗”正式拉响。说它是蓄谋的,是因为8月14日微博上京东商城与苏宁易购两家电商高层火爆的言论,相互比拼一定比对方价格更低。随后,战争扩大化,国美、当当积极卷入价格战,一淘网等搜索平台,也趁势来了一手。总体观之,多家电商在微博上,极尽娱乐之能。由此,一场价格战,点燃了一场电商嘉年华的焰火。

当然,这样一场嘉年华,必然少不了围观者与消费者的众说纷纭。从媒体反应来看,很多人认为这是一场恶性或不理性的竞争,并因此为中国制造业和民族工业的未来而忧心忡忡。其实,我觉得事情没有这么严重。从定义上讲,恶性竞争是指公司运用远低于行业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产品或服务,或使用非商业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市场份额的竞争方式,比如寻求权力介入、以次充好、栽赃陷害等,像曾经360与腾讯上演的“3Q”大战。从这次价格战中,我们并没有看到以上这些事情的发生,顶多也就如刘强东所说的“大家电三年内零毛利”,至于非商业不正当手段,目前没有迹象。如果在正常的商业运作范围内且不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是不能简单地斥责为恶性竞争的,除非有明确的证据显示背后还有动作。

当然,这场价格战,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应该明确的是,价格战是最低层次的竞争,这点毋庸置疑,就如同战场上赤膊上阵。赤膊上阵,就是没有技术含量的烧钱竞争,比的是谁的家底厚。从这一点来看,这场价格战,虽然算不上是恶性竞争,但也可以视为劣质竞争。

在市场营销中,永远存在竞争,只要有竞争,就会形成优质竞争与劣质竞争两种形式:优质竞争比的是谁更能深刻了解客户,谁对客户需要的洞察更深刻,谁的产品做得好、服务做得好、品牌做得好;劣质竞争比的是谁能提供更大的促销力度,谁能提供更多的折让,谁能以各种海市蜃楼式的许诺忽悠客户。这种劣质竞争,无疑是商业进程的倒退。

更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到了如今,家电销售行业的大佬们,依然只能运用这种劣质竞争手段呢?难道真如刘强东在微博上公开所说,是有人频频在背后使阴招,甚至动用个别地方政府关系来整他们,所以他“要用阳毒来打击对方的阴毒”。如果真是这样,这场劣质竞争的背后,还有着水更深的恶性竞争——— 这才令人感觉最悲哀。

当然就这次价格战本身来说,作为消费者,这更是一次普及商业知识的大好机会。这场价格战,主要进行的是大家电的促销,而大家电往往都是耐用品,谁会因为价格便宜,就多买一台冰箱放家里?所以从本质上讲,这场价格战,象征意义大过于实际。还有网友们的各路消息,让我们意识到,不要听说有便宜可占就以为是好事,还要看到便宜背后的陷阱与幻象。对消费者来说,时刻擦亮眼,才是最重要的,不要被蝇头小利冲昏了头脑。

可以想见,这一次价格战,表面看起来是一种自残行为,其实却从里到外透着商人特有的精明气息,这些商人没傻到真要进行自杀式的价格战。我甚至怀疑,这仅仅是一场作秀而已,双方哪怕没有事先协商好,但至少在过程中都相互心领神会,不管在此之前有何恩怨,但在这一天,他们默契地像一对并肩战斗的战友,而消费者才是他们的对手与目标。

不过,既然是嘉年华,这里不得不说的是,我们期望有关部门不要再重蹈覆辙,进行插手、约谈等,在可控的范围内,一定要尊重市场与市场上商人的合理合法行为,这才是市场经济。如果非要介入的话,就请相关部门还原这场价格战何以如此激烈发生的真正原因吧。

□特约评论员 张天潘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