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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保障的是村民利益还是官员利益?

www.fjnet.cn 2013-04-09 10:20  张楠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自2011年12月以来,江苏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的500多户失地农户,再也没有拿到国家的粮食直补。4月2日,记者调查发现,响石村的2000多亩土地早在2007年前就被征用,但当地政府没有一次性将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柘汪镇政府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而柘汪镇政府认为,违规操作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损,不让他们“坐吃山空”。(4月8日《人民日报》)

这笔钱是失地农民用自己的土地换得的补偿,所以他们理应得到;按照相关规定,这笔钱必须一次性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或存入劳保局账号,所以他们理应一次性得到或按月领取养老金;这笔钱早已由上级部门一次性下发到镇政府,所以他们理应立即得到。但实际情形却是,这笔钱到了镇政府手里,既没有按规定一次性下发,也没有存入劳保局的账号,而是纳入了镇财政的收入。

按照镇里的说法,之所以未一次性发放给农户,是因为“农民可能一年就花光了,坐吃山空,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这样的担心听上去颇有些道理,而且似乎也透着丝丝温情。很多地方确实也发生过因为拆迁、征地而一夜暴富、小富的人们,很快就将手里的钱挥霍一空的事情。但是,那毕竟是极端个例,绝大部分人,无论其文化水平高低,都懂得过日子不仅要顾眼前,更要顾长远;他们知道自己的钱如何花才对自己最有利,不必劳烦别人指手画脚。

很多地方政府忘了自己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身份,总是习惯于充当家长的角色,习惯于事无巨细地干涉公众的生活。不过,这么说还算是客气的,至少可以勉强称得上“出发点是好的”,实际情况却可能是,其真正的出发点未必如其所说的那样,而是另有隐情。

其实,对于这笔钱为什么要违规纳入财政收入,镇长顾少波说得很明确,他说,“如果这笔钱放在那里不能动,那我还不如一次性发给他们了。”顾镇长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镇里之所以不肯一次性发放这笔款项,是为了将其挪作他用,当然,至于用于了什么用途,顾镇长没说。

虽然目前尚不知这笔钱被挪用到了哪里,但仅就挪用本身来讲,就已经是违规行为了。而对于违规挪用钱款的人来说,即使违规的风险很低,他们也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很多官员很擅长做投入产出分析,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他们才会涉险违规。而且,这样的“收益”的获益者常常不是或者不仅仅是政府,而是官员们自己。

这些收益,原本是农户拿到自己的补偿款后,农户自己应该获得的。未经别人同意,即拿着别人的钱去为自己赚钱,与公然抢劫并无二致。而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却还要打着这些钱的主人同意其这样做的旗号,就更是无耻。

所以,基于这样的合理性怀疑,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就不仅要追究当地官员违规挪用农户补偿款的问题,更要深究一下被挪用的补偿款的动向,看看这样的违规操作“保障”了哪些官员的利益。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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