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冤案中的法官并不是不懂“疑罪从无”,而是在复杂的司法环境中不敢“疑罪从无”。深化司法改革,就要让法官拥有敢于依法裁判的勇气和信心。 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贯穿着去年一年的司法工作。与往年只有个案喧嚣不同,去年不但有平冤纠错的案例备受媒体关注,多位司法高层关于防范冤假错案的言论也引发了舆论热议。在这场对冤假错案的集体反思中,坚守无罪推定原则逐渐凝聚为多数共识。增强审判的独立性,推进司法去地方化和司法去行政化,也从学界经院内的讨论开始走进了司法实践。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时指出,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保护无辜者不受追究。 周强在回顾过去一年主要工作时介绍,2013年各级法院共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这一数据相比起立案数和结案数来说,诚然只是个零头。但对正在努力从“公检法流水作业模式”向“控辩审三角架构模式”转型来看,已属不易。曾几何时,这个“无罪判决率”困住了多少基层司法机关! 从过去的经验教训来看,凡冤案必有刑讯。这背后的原因总不能都归咎于涉案侦查人员天生就喜欢刑讯,问题在于,很多冤案中的法官并不是不懂“疑罪从无”,而是在复杂的司法环境中不敢“疑罪从无”。深化司法改革,就要让法官拥有敢于依法裁判的勇气和信心。 这样的改革方向知易行难。比方说,增强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强化权力与权力之间的互相制约等。在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的改革规划中,不乏类似的表述。但问题就在于,司法机关何以实现宪法规定上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一宗冤案的发生,往往要经历一系列的司法程序,多数案件将涉及到10位以上的经办人。而通常只要一个环节上的某位司法人员把住法律的关口,冤假错案就能有效避免。 遗憾的是,这样的“底线要求”屡被突破。从披露的一些典型冤案来看,公检法系统之间的制约、监督机制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一步错、步步错”的背后看似很“团结”,实则既伤害冤案苦主,又伤害司法本身。 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题,冤案或许无法完全杜绝,但必须尽最大努力避免。防范冤假错案的舆论准备和争取支持只是第一步,类似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实质推动司法的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等改革,理当继续。法院要让民众看得见公正,制度也要让法官看得见公正。 |
相关阅读:
- [ 01-27]法官有人脉方能跳槽拿高薪
- [ 01-21]法官需要“独立薪金”撑起职业尊严
- [ 01-16]律师当法官:打通法律共同体隔阂
- [ 12-31]以法官职业化为中心深化司法改革
- [ 12-20]法官犯事追责院长关键看落实
- [ 12-16]法官作假案比一般司法腐败更恶劣
- [ 12-11]别止于追查法官开房一事
- [ 12-11]法官与女律师开房“研究”了什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