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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无门

2014-03-27 09:08  李建华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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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虾村的王姓会计这5个月来一直在“自首”。2011年,他受贿12万元伙同村干部卖地4.2亩。但5个月过去,王会计的“自首”未被相关部门接纳,12万元仍在他手中。惠城区国土部门称,土地面积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新快报》3月26日)

拎着12万“好处费”自投罗网,公安部门和国土部门都说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是受贿的钱不算多,涉嫌违法卖地的面积也不大,追究起来没有一点成就感,你就别来烦扰我们了。

如果这些部门有数字杠杠,要依法办事,那纪委、监察部门总该不嫌弃吧。求求你们收下吧!王会计说,这12万元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政府收走了他才能心安。贪腐分子自首无门,不仅当事人难得心安,我们也不会心安。

文/李建华 图/李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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