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纪委公布九江市有100多人因为填写《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不全,而被退回填写整改。至此,江西省从年初开始的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已经结束。(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曾有专家指出,反腐败本质上是控制官员的利益冲突。在美国,更有法律形式的《利益冲突法》约束公职人员行为。江西省有关部门能站在“利益冲突”的角度探寻反腐良药,不失为认准了腐败的一种形成根源,乍一看的确很“美”。 但就像政策制定者已遇到问题一样,与各级官员谈“利益冲突”绝不是件轻松活儿。在九江118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填写的《登记表》里,有关部门仅凭肉眼一双,便找出了100余份资料填写不全的“负面教材”。地级市里官职并不算低的县处级干部,对“利益冲突”的认识态度可想而知。 这还只是已曝出的一个表象。要知道,资料填写全不全,或许本就是个难以彻底解开的扣子。文件里可以规定哪些人属于“特定关系人”,但无论怎么要求,有哪些不明显的“特定关系”,监管部门很难一一把握。比如,外人可以推测配偶父母子女这些常规角色,但像“二表嫂”“三姨夫”这类的“远房亲戚”,外人谁知有无?更有甚者,若某些官员连身份证都可以拥有多个,遑论一张纸、一支笔填全资料。 有关部门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配套了一定范围内的公示和不低于20%的抽查制度。但即使发现一二,后续措施还是让人不踏实。据报道,萍乡市对存在利益冲突的5名科级干部及9名工作人员,分别作出调离单位、调整岗位、收缴违规收益等处理。既然发现了违规收益,仅仅收缴所得或调离岗位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这也让有关部门的制度看上去雷声大却雨点小。 通过人物关系刻画出官员和他人之间的潜在利益线条,厘清可能滋生腐败的源头,应是此次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题中应有之义。但一张《登记表》贯穿始终的做法,不仅是对防止利益冲突的过于简单化理解,也是对某些官员的过于信任,期望他们能主动厘清所有关系“裸奔”或缴械。殊不知,在双方都“心知肚明”的情况下,这还不如问“你腐败吗”来得直接。 简言之,要根治腐败,与官员们谈利益冲突只能算“前招”。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落地生根的同时,建立一个更有效的腐败发现机制,才是腐败面前致命的“后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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