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车窗抛物须打“组合拳”
2015-03-27 17:44: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市交警支队昨表态说,今年将重拳整治车窗抛物陋习,将联手住建厅和媒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同曝光、打击陋习。(3月27日 海峡都市报) 治理车窗抛物重在软硬兼施 笔者以为,教化养成风气是一个持久的过程,而法制惩戒则可以取得较快效果。法制设计的目标是守法收益大于违法“收益”,以此引导人们的理性选择。为此,治理车窗抛物不妨两手抓、两头挤,德法并举,标本兼治。 一手抓软功,注重劝导教育。让每个公民自觉从自身做起,不随手乱扔垃圾,是治理车窗抛物的根本。只有提高了公民的道德素质,普遍养成文明习惯,社会才会形成文明新风。为治理车窗抛物、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法陋习,各地相继出台了五花八门的措施,如出警街上劝导,还有采取“罚站”、接力式站岗和“罚款十元”等等。甚至可以考虑给累计到一定次数的违法者,集中办培训班。久久为功,可以产生教化的效果。 另一手要抓硬功,注重惩戒矫正。在一个法制度高的社会中,违法的成本很高;在一个法制度低的社会中,守法的代价很大。在制度规范的前提下,提高违法者的成本,使违法成本大于守法成本,才能激发人们的自觉守法行为。在法治设计上,如累计车窗抛物N次,可以拘留十天,同时,将车窗抛物行为载入个人诚信档案,用以延伸对车窗抛物的责罚。这种通过立法重责交通违法的思路,值得付诸实施。 要想惩戒到位,硬件支撑不可或缺。今年福州市将重拳整治车窗抛物陋习,除了民警上路执法,还将利用各路段高清探头等监控设备抓拍车窗抛物违法行为。“道路交通违法移动监控采集平台”对治理车窗抛物之类疗效甚好,在公交车、校车、救护车、消防车、警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系统自动完成证据采集,无线上传至交警部门。甚至,建立一支专职车窗抛物拍照队伍,昼夜值勤巡查,未尝不可以考虑。(张全林) |
相关阅读:
- [ 03-25]治高空抛物就该如此较真
- [ 03-24]法盲高空抛物,法律碎了一地
- [ 03-20]高空频抛物,文明“无以立”
- [ 12-24]“车窗抛物”要扣2分 就该给“缺德者”教训
- [ 12-08]治高空抛物 以文明创建为契机
- [ 11-25]治“车窗抛物”不妨倡导使用“手绢”
- [ 05-26]高空抛粪 当从源头解决
- [ 02-28]提高素质是减少车窗抛物的根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