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与媒体人士、大V讨论当前的医患关系、医媒关系,只要就事论事,不“擦枪走火”,不“撕破脸皮”,有利于为解决问题提供思路,则善莫大焉。】 近日,有医生博主连发数条微博,直指医患关系趋于紧张,不乏媒体不实报道推波助澜。600名医生在微博上对媒体呼吁:“请聆听我们的声音,请继续坚守医学的专业性,与我一起做医患沟通的桥梁!”医媒关系再次成为一个热议话题。 医生与媒体人士、大V讨论当前的医患关系、医媒关系,只要就事论事,不“擦枪走火”,不“撕破脸皮”,有利于为解决问题提供思路,则善莫大焉。不过,对此我不太敢抱乐观态度。微博等网络“公共广场”,往往并不适合理性、深度对话,若有三二“喷子”混杂其间,对话难免变成混战,沟通可能变成互相指责。真的要严肃讨论,可以考虑换“场地”,或者先制定好“游戏规则”。 当然,倘若各方都能够平心静气、客观剖析,医患关系、医媒关系也没那么难以厘清。简单讲,医媒关系是医患关系的一个“子话题”,医患关系备受关注,则缘于近年来伤医事件、医疗纠纷不断。 任何地方,有人求医问诊,有人治病救人,一旦意见不同,就可能发生纠纷。所以,各地发生一些医疗纠纷,实乃正常现象。对此,应健全投诉、鉴定、赔偿等相关机制,使之有章可循。医闹则不同。医闹既是医患纠纷的极端化升级版,也表现在有些人提出不当要求、寻衅滋事以及用“碰瓷”等手段索取高额赔偿。正常的医患纠纷和医闹事件,其性质、目的各有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同样的,讨论医媒关系,不能把正常报道与失实报道相提并论。近年来,媒体介入报道医患矛盾事件看似不少,导致部分医护人员认为,医患纠纷、医闹事件频现,与媒体夸大事实、过度渲染或借机炒作不无关系。报道新闻事实,既是媒体职责所系,也有媒体职业规范约束。正如工厂可能生产不合格产品,媒体报道也可能存在失实,这属于职业伦理规范的范畴。若就此要求媒体“闭嘴”,或只能单方面“聆听”医生的声音,不仅不合乎逻辑,也有失偏颇,有一竿子打落一船人之嫌。 但是,无论医患纠纷、医闹事件或医媒关系时有紧张,可以说都是现行医疗体制存在弊端的表征。具体说,这和公立医院过度功利化,以药养医导致药价畸高,以及医保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密切相关。在此背景下,不更多地去反思制度成因,呼吁加快制度变革,而只是各方互相指责、隔空对话,非但徒劳无功,还可能激化矛盾,导致医患、医媒之间陷入更深的误解。 医患之间若缺乏基本信任,治疗过程将举步维艰。如果没有媒体客观报道,许多问题或将无法及时曝光,导致积弊日深。就此而言,眼下这场医媒关系讨论,最不必争论的就是媒体能否报道医疗纠纷这个问题,各方应着眼于如何增加理解与合作,一起去推动医疗体制改革这块坚冰。 □魏英杰 |
相关阅读:
- [ 10-30]“手机看病”须先诊实“医患信任”
- [ 09-16]医患之争何需网上斗嘴?
- [ 09-01]“医闹”入刑,用法治涵养医患关系
- [ 07-24]医患关系如何重归旧好
- [ 07-13]医患鞠躬照也是一种“乡愁”
- [ 07-07]女医生“最美睡姿”传递医患正能量
- [ 07-02]医患关系,不能陷入道德困境
- [ 07-01]“21天7起医患冲突”不必过分解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