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广州的刘女士带着3岁女儿回家,不料被一条大狼狗拦路,追着孩子拼命撕咬,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大狼狗才松口。母女得以解脱。事发后,女童的母亲报警,令女童母亲气愤不知所措的是,值班民警回复称“那么大的狗谁敢去抓?”(观察者,11月24日) 恶犬当街撕咬女童,路人尚敢挥舞扫把“退敌”,值班民警竟龟缩一旁,理直气壮地辩称“狗那么大,谁敢去抓”。指望如此“鼠胆”警察肩负责任、撑起晴空,我们恐怕是赶不上那一天了。 正如强盗有强盗逻辑,胆小警察也有胆小的“道理”。在该警察看来,狗那么大,攻击力肯定特别强,只身去救被咬女童必然有危险,有危险就把我推前面去,你想什么呢?殊不知,正是因为有危险,警察才应该奋勇向前。忘了刘欢唱的《少年壮志不言愁》么?“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难之处显身手”。当然,若没有一腔热血,没有为民情怀,危难时刻就只能像涉事警察一般,缩进壳里,嘴里念念有词“狗那么大,呜呜呜,我怕怕····” 其实,在警察的世界里,处处充满了危险。譬如,西南边陲的缉毒警察每天都在和全副武装的毒枭毒贩们斗智斗勇,西北的防暴警察整天和恐怖分子、暴徒短兵相接。即便是工作在相对稳定地区的公安干警,也要没日没夜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周旋博弈,哪一个生得安全、活得安逸呢?但正是因为肩负着保稳定、安民心的责任,怀揣着一颗对党、对群众、对事业无比忠诚的红心,才使得他们临危不惧、奋勇向前。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警察怕狗,也源于缺乏必要的历练。某些警察虽然身着警服,却从来没把自己当警察看。平日里上班不过是浑天度日,看着表数着秒,舒服一秒是一秒。至于警察的责任,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从未严格要求自己。这种空有其表,毫无责任心、进取心的警察,就像麦田里的稻草人,拿来吓唬吓唬鸟儿尚可,一旦遇到稍有肌肉的田鼠,就立马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当然,恐惧是人之天性,警察也是人,不是无痛无惧的“铁疙瘩”。但即为警察,就应该是勇者。我想,这里的勇者或许可以定义为:肩负使命、牢记职责,为了群众利益而不顾恐惧勇往直前的人。这样的人最可爱,也最可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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