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福建龙岩本地论坛、朋友圈流传一条“雷人”的禁毒标语:“做麻黄碱,生孩子不长屁眼。”这则禁毒宣传标语落款为“南山镇党委、政府”。网友看后广发质疑,认为政府大力宣传禁毒,值得肯定,但横幅措辞非常不雅,有“诅咒”嫌疑。(3月31日新华网) “毒品”可以说是万恶的,不但摧毁人们的意志,还摧毁人们的家庭,让幸福跌落深渊,大众对“毒品”可以说是恨到了骨头里。为此,各种“禁毒”标语成了宣传禁毒的有效方式,只不过这“雷人”的禁毒标语着实把大众“雷倒了”。 官方的宣传标语不但要简单明了易懂,更应该文明宣传。虽然这一条“雷人”的禁毒标语能够让大家记忆深刻,但是这样低俗的“禁毒”标语却着实让人心里难受,不但有骂人之嫌,更有“诅咒”嫌疑。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禁毒”宣传也不能丢掉文明的标尺,虽然这种“以毒攻毒”的方式看起来很有力,但是这样的快感却是建立在粗俗的基础上,让“禁毒”宣传少了深度,徒留下苍白的背影。 “禁毒”标语是相关部门传达禁毒理念的一种手段,其作用不应该只在吸引“眼球”上,而是应该读之让人回味,回味让人顿悟,这样的标语方有冲击灵魂之效,既能表达对毒贩的咬牙切齿的痛恨,又能表达禁毒决心,方能通俗不庸俗。 当然,“雷人”标语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推陈出新固然是一种理念上的进步,但是却不是以践踏文明为底线,这种“诅咒式”的标语散发的不是禁毒的暖意,而是文明的恶臭,损害的是政府的形象。 “以恶治恶”的禁毒方式是一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自残式”禁毒,禁毒不是拼语言的“恶”程度,而是应该以文明打底的“接地气”宣传,方能走出禁毒的“作秀”之嫌,“诅咒”之嫌。 |
相关阅读:
- [ 04-01]禁毒标语要效果更要文明
- [ 04-01]雷人标语里的暴力色彩与精英情怀
- [ 04-01]禁毒标语咋成了“泼妇骂街”?
- [ 04-01]“以毒攻毒”标语折射社会价值偏差
- [ 04-01]禁毒标语竟成有毒标语
- [ 03-17]“恐怖标语”不能只求效果不顾节操
- [ 02-01]读懂“雷人”标语背后的励志表达
- [ 10-23]别让治霾标语成为法治天空的雾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