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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小敲小打注定是隔靴搔痒,唯一的出路只能是最决绝的壮士断腕。改革改到今天,能够想到的监督手段,基本都用上了,当下着力的乃是各种监管条线的协调配合。】

正值国企改革指导方案出台之际,中央企业反腐败再出重拳。中石油、中海油、中移动先后发布“专项巡视整改情况”,个别领导带头“吃里爬外”、寄生性家族式贪腐令人眼界大开。据报道,个别国企高管纵容配偶、子女大肆收受礼金礼品、不正当持股,“贴着海油做生意”、谋利益,工程招投标利益输送,堂堂国企俨然成了一些人的特约提款机。

“家天下”,似乎可以成为这些贪腐行径、不正之风的代名词。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国企稳定的收入、较高的社会地位,不少管理者纷纷将子女安排至麾下。再加上监管的漏洞百出,企业内部逐步形成了利益交换、疏通的种种管道。有的地方因人设岗、甚至“因人设业”,让优质的国有资产任凭管理者的子女们、亲属们鲸吞、挥霍。这些都从根本上背离了国企的本意、远离了社会的公益,为人所不齿。

究其原因,还是老生常谈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撕裂。全民所有,却私相授受,无法为全民谋福祉,这是企业的悲哀,更是一个时代的愤懑。解决之道,并不是全面私有化,而是坚持国企为公的本意,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唤醒这一本来面目,让大国强企在最决绝的改革中,迎来血与火的新生。这样的节拍注定触动既得利益:一张张发票查下去,就会有一桌桌公款吃喝露馅,一家家宾馆招待所等副业剥离下去,就会有一批批“安排”进来的员工失业、哭鼻子。

因此,传统的小敲小打注定是隔靴搔痒、不好使,唯一的出路只能是最决绝的壮士断腕。正因此,《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看似平和的阐述,水面之下却波涛汹涌,蕴含着出资人、监事会、审计、纪检、巡视多方监督,步步为营,守护全民共同利益的“重重杀机”正在于此。为此,我们愿意点赞,更愿意拭目以待。

关键在于落实。其实,改革改到今天,能够想到的监督手段,基本都用上了,当下着力的乃是各种监管条线的协调配合。无论如何,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卸下包袱,都必须斩去官官相护、家家相继的庸俗传统,依靠公开透明的招聘、平等有序的竞争,让企业内部人人都有上升的空间,企业外部人人都有监督的视窗,企业之间共享改革发展的机遇,这些改革措施都不能再拖了。同一个旧时代说再见,终结“国企家天下”的荒唐戏,需要“荆轲刺秦”式的奋不顾身,需要程门立雪的耐心坚守,更需要“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的政治魄力与智慧。

本报特约评论员 井桥夕

方向明,改革兴。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首要一条就是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原则、目标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要求。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巩固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这种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既体现在国有经济要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形成合理布局;也体现在国有经济要有质量和效率,在国内国际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还体现在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具有控制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绝不是国企从竞争性领域大规模退出,更不能把国企改垮了、改没了,而是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通过改革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遵循。

国企首先是企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企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必须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目标和根本落脚点。

国有企业属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检验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底线,保证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不削弱,更不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企改革变成一部分人牟取暴利的机会。要通过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做到经营业绩优、公司治理优、布局结构优、企业形象优,最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深化国企改革的政治保证。

深化国企改革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企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认准方向、激流勇进,我们相信,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一定会直挂云帆济沧海,开拓新境界、谱写新篇章。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企改革发展史又添一块里程碑。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改革任务一项项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

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已走过30多年风雨历程。前所未有的思想解放和制度变迁,释放了巨大的改革红利,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一方面,国内外的经济社会环境更趋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形有波动”,国内外对此有一些议论和担心。另一方面,我国经济上了一个大台阶,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势仍看好”,也是不争的事实,国际社会多数人对此也是认同的。

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需要保持和增强战略定力,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加快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部署,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的新红利。

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改革依然是中国发展的最大动力和关键一招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一场改变中国命运的改革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展开。伴随着真理标准大讨论,走出十年动乱灾难的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获得了空前的思想解放,果敢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在实事求是精神的鼓舞下,依靠改革破除了制约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释放了制度红利,从而带来了生产力的解放、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物质财富的增长,带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回顾改革历程,每一次重大改革都给党和国家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4年,我国经济总量达到约10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从人均国民收入、制造业产值、贸易总额、外汇储备等综合指标看,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正是改革创造了这一世界经济史上的增长奇迹。实践表明,过去取得的辉煌成就靠的就是万众一心搞改革,靠的就是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改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将来中国继续创造发展奇迹仍然要靠改革。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发展不足、发展不够,这就决定了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而发展的核心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遵循好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三大规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几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部署持续推进,一路上攻坚克难,加大区间调控和定向调控,通过简政改革、财税改革、金融改革、国企改革、自贸区建设等,促使经济增长稳定在一个合理区间,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活力动力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实现了稳中求进。今年上半年,中国GDP增长7%。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3.4%,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0%,高新技术产业增速明显快于整体工业,信息、文化、健康、旅游等消费需求旺盛。事实上,中国经济仍在平稳健康发展,并惠及全球,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30%左右。可以说,改革旗帜高高飘扬,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显著。

当前,全球经济仍然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不稳定因素较多。走进新常态的中国正面临着很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新问题和新挑战。在周期性和结构性因素的影响下,经济增长出现减速趋势,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特殊时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包容、不可持续等矛盾依然非常突出,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每一项任务,担子都不轻,所面临的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增强结构调整动能、释放创新驱动潜力、保障民生期盼等重点问题,依然需要通过切切实实的改革来加以推动。可以说,不深化改革,发展就难有活力、难有成效、难以可持续;不深化改革,存在的问题就可能更严重,甚至不能排除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改革过去、现在都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改革依然是中国发展的最大动力和关键一招。要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行稳致远,必须培育千千万万的改革促进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坚决破除各种利益的藩篱和体制机制的弊端,充分释放改革新红利。

当前改革还需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把已出台的经济改革政策落实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这是党中央在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经验、准确把握国内外大势、统筹考虑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判断和重要决策。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许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大大增强了市场的信心。当然,从“蓄势”到“迸发”,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可以从即将召开的五中全会看到改革的精气神将续写在“十三五”规划的篇章中。当前,最重要的就是继续将经济改革措施落实好,特别是要把稳增长的措施尽量往前摆、抓到位。

首先,这是立足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些年,我国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低迷的冲击,经济增长保持平稳态势,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坚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可以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其次,这是应对经济下行、稳增长的迫切需要。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压力,我们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保持定力,实施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不超发货币、不搞大规模强刺激。同时,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给企业和市场松绑,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平台的建设,释放市场主体的创造力。依靠改革增强经济活力,已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经济的新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逐步形成。下一步,要努力实现稳增长的预期目标,就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仅政令要出中南海,而且要破除“肠梗阻”,更要打通“最后一公里”,注重将改革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变成千千万万人民开创伟业的行动,不断释放改革新红利。

再次,这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低速增长,发达经济体复苏乏力,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一波三折,短期内恐怕难有起色。同时,国际经济结构正面临深度调整,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兴起,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多变。随着国际需求支撑条件减弱、劳动力等要素供给条件发生新的变化、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等一系列制约因素的凸显,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要继续深化经济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就必须加快释放结构调整红利、新型城镇化红利、自贸区建设红利、企业创新红利、“新人口红利”等进程,形成改革的新动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最后,这是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客观要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决定了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发挥其牵引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提供动力。牵住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可以有力地促进其他领域深层次矛盾的化解,促进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深化。现在,改革到了关键时刻,不进则退。只有通过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真正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改革的强大合力,努力把中国的事情办好。

保持和增强战略定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求新求进求突破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适应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推动中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快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这些重要思想,非常鼓舞人心,对全面深化改革中求新求进求突破,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

一要保持战略定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变中求新”。从各地改革的实践看,那些敢于求新、创新,主动点燃创新驱动引擎的地区,发展活力充足,动力强劲;反之,则压力较大,步履维艰。当下的中国,面临着“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双向压力,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和先机,就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变中求新,打好改革的“主动仗”,下好创新的“先手棋”,抢占发展的制高点。要紧紧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加快创新驱动方面的重大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

二要保持战略定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变中求进”。在新常态下,既要稳中求进,也要变中求进,关键是有所“进”。如果不进,就无法保持改革的成果,也无法实现人民的新期待。必须增强战略定力,变中有为,变中精进。要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的增长动力。要采取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并用的方式,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并举,采取地区、产业差别化政策,既要减少过剩产能、高能耗产业,又要加快发展服务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构建起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进而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要保持战略定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实现“变中突破”。改革就是“变”,也是我们推进发展的不竭动力。古人云,“变则通,通则久”。全面深化改革,变中突破,考验着我们的战略定力。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重大问题、关键问题,重点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断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更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着重加强利益关系调整、资源要素分配,探索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探索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有效举措。要注重探索深化开放创新的有效模式,争取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和建设现代政府的管理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我们有30多年改革的物质基础,有体制的优势,有坚强的决心,有勤劳勇敢的13亿人民,我国的改革正在积蓄正能量、释放正能量。正如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所说:“我曾多次看到中国面临似乎难以逾越的困难,但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中国拿出了解决这些困难的决心和信念……每次都能成功应对挑战。”我们相信,万众瞩目的中国会向人民、向世界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答卷。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 张占斌)

  周俊生

广受关注的国企改革文件终于“靴子落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昨日对外公布。指导意见提出了我国国企改革到2020年必须实现的目标,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未来5年,我国的国企改革大幕由此拉开。

全面深化改革的 “重中之重”

我国的国企改革,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进程不断前行的。从承包制、股份制开始,国企改革经过了艰难的探索,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经过30多年的改革,国企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融合,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国企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布局结构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与市场经济不合拍的地方,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因此,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国企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将近两年时间里,根据全会的部署,各方面的改革正在次第展开,社会经济正呈现出新的面貌。相对来说,在这两年时间里,与其他领域相比较,国企改革的步子似乎迈得不大,只是在部分央企作出了混合所有制的试点,并且进展缓慢。但国企改革并不是裹足不前,而是由它的重要性所决定的。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更多的改革举措是由底层民众的探索所推进的,难免会出现对当时法律、政策的突破。时至今日,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改革必须在法制的环境之下进行,因此需要在完成“顶层设计”后再逐步推进。

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因此是一个成熟的文件。《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国有经济活动、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改革要做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在这一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之下,国企改革就可以少走弯路,顺利实现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

国企分类管理是最大亮点

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其中的最大亮点是提出要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在我国既往的国企改革中,国企的市场定位一直模糊不清,导致改革难以推进,甚至出现了一些偏误。国有企业承担着大量社会服务功能,这使它有了在某些领域独占市场份额,以至实现市场垄断的理由,民众未能充分享受到国企壮大带来的实际利益。与此同时,政府又经常要求对国企实行市场化管理,但是这种市场化管理首先表现在国企高管的薪酬上,有的国企高管的年薪甚至可以高达上千万,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因此,改革最重要的一个要求,就是要为国企建立起准确的市场定位。此次将国企明确划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两个类别,并对它们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可以使国企更好地体现其作为全民资产的性能,使民众充分享受到国企发展所带来的福利。

对国企实行分类管理,这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已经有明确要求。大致来说,公益类国企主要体现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公益类国企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由于其产品关系到基本的国计民生,所以不宜完全实行市场化产品定价,因此其经营需要受到政府的约束,其产品定价权也在政府手中。商业类国企则须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它们的产品需要由市场决定价格,并且其市场应该向各类资本开放,以实现充分竞争。

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解决了国企的市场定位不清晰的问题,让不同的国企承担不同功能,并接受不同考核。国企分类明确以后,国家作为国企的出资人,在公益类国企中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在商业类国企中实现国资的保值增值,国有资本的布局结构就可以趋于合理化。

改革需要攻克

既得利益阻碍

新时期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应该说,这是我国国企改革30多年来最贴近中国国情和市场实际的一个方案,其中许多“干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由于国企改革牵涉的方面多而复杂,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在以往的改革中,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改革政策,但为什么未能收到预期效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国有企业在长期的运作中,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既得利益力量,这股力量常常会曲解改革目标,形成对改革的阻碍。因此,要让国企改革收到成效,必须攻克既得利益力量的阻碍。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摒除了一些原来期待甚高的设想。比如,在国企内部建立员工持股就被搁置。在对国企的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员工持股,特别是对高管的股权激励往往会成为权贵攫取国有资产的一条通道,并且与国企属于全民资产的性质相冲突。《指导意见》没有采纳这些,实际上是对既得利益的一种遏制。

还有需要注意的就是,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中,国企不仅在公益类市场占有主导地位,在商业类市场也居于老大地位,而这种地位对于进入新常态后的经济运行,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遏制了其他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的发展,导致社会创新意识不足,经济增长缺乏内生动力。因此,未来在对商业类国企的管理中,如何平衡国有资本与其他资本的关系,还有文章可做。关键在于政府所掌握的资源不能再向商业类国企过度倾斜,要在推行“负面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开放市场准入,让各类资本在同等条件下充分展开公平竞争,既能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也能实现民营资本的发展壮大。

《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植入了市场化因子,这实际上是对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一次扩建。让国企进退有序,国企改革就将释放巨大红利。

中共中央国务院13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份新时期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明确了改革的路径和方向,并提出了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时间表。

国企改革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原因是国企改革不是线性工程,其涉及对国有经济地位如何认定,如何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如何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等问题。此前的国企改革虽然让国企摆脱了普遍亏损、资不抵债的困局,但仍有不少遗留问题。有的依托国企垄断地位不思改革,不少国企大而不强,现代企业制度形同虚设,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低下等,导致要素资源无法实现合理配置,国企对经济的贡献率持续下降。

基于国企在经济格局中的核心地位,国企经营的好坏,对能否适应经济新常态,能否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已然是当务之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在三个层面对国企该“进”还是该“退”,给出了答案。

其一,按功能划分促国企进退。《意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企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这意味着,商业类国企将有进有退,有生有死,从而彻底揭下“半官半商”的标签。商业类国企存在的市场,通常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民营市场主体发展受限,从而抑制了市场发育。实施商业化操作,有利于打破竞争类行业的垄断格局,引导国企之间、国企与民企之间展开竞争,国企也可以退出竞争充分的成熟商业领域,通过资本投入、进入新兴战略性行业等灵活方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其二,创造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共生空间。除分类改革外,《意见》另一亮点是进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国企占主导地位的行业虽然有非国有资本进入,但总体看规模偏小,不少社会资本仍心存疑虑。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将为国企转换经营机制带来增量改革动能,促使国企向现代企业的方向迈进。同时,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也有助于提高规模高达数十万亿元的国有资本实现合理配置,缓解非国有企业的资金紧张局面,带动非国有制经济发展。

其三,突出了市场化监管的作用。在国有资本重新整合、可能出现大规模转移流动趋势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国有资本不因“拍脑门”决策造成浪费,不以改革之名而被私有,成为决定国企改革的关键问题。上世纪90年代,正是“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引发的国有资本流失之争,导致改革一度夭折。《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董事会建设,出资人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突出了市场化监管的作用。这有助于去除“一把手”代替董事会等积弊,保证国有资本运行的安全,保证新一轮国企改革在平稳环境下推进。

总的来看,《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植入了市场化因子,这实际上是对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一次扩建。可以预言,如果下一步出台的具体细则都从问题导向入手,瞄准阻碍改革的既有利益格局,让国企进退有序,国企改革就将释放巨大红利。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华晔迪、袁军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13日对外公布,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在国企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进程中,国企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这就要求必须要以对全民财富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把握的一对重要关系。国企发展过程中,发生过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问题,引起人民群众诟病,这是教训更是警钟!深化国企改革,必须把强化监督作为必要前提,绝不能在改革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使国企改革成为个别人谋利的机会。

今年6月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两份有关国企改革的基础性文件,就是要为国企改革的稳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深化国企改革,必须筑牢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专项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四道防线”。高悬决策问责、监督问责“两把利剑”,建立高效顺畅的监督协同机制。

深化国企改革,必须打造“阳光国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在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国企改革,必须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倒查制度,织密国有资产“安全网”,严防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贪污腐败等问题,为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保驾护航。